{"title": "关于开展“智汇巴陵・职等你来”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公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85556.html", "publish_date": "2026-06-26", "content":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青年担当时代使命、练就过硬本领、勇于砥砺奋斗，市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共青团岳阳市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开展2026年暑期“智汇巴陵・职等你来”社会实践活动，为高校在读学生和高考后的学生搭建暑期实习、社会实践和兼职供需平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n\n一、报名条件及时间\n\n（一）报名条件\n\n1.岳阳籍（或居住在岳阳）全日制在读和应届毕业研究生、本（专）科学生，高考毕业学生；\n\n2.身心健康，无不适应实践岗位要求的病症和病史；\n\n3.政治立场坚定，有责任心，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服从岗位调配；\n\n4.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学生社团骨干、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n\n（二）报名时间\n\n公告发布日起，采取线上报名的形式进行。\n\n（三）实践时间\n\n2026年6月至8月底（具体时间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n\n二、学生参与方式\n\n1.参与单位实习或社会实践活动：应聘人员登录2026年岳阳市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平台报名（见附件1），或联系共青团岳阳市委。\n\n2.参与暑期兼职：应聘人员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快聘居民注册码”注册选择岗位（附件2），或联系岳阳市人才超市（零工市场）地址：花板桥路278号岳阳市人社局一楼，联系电话：0730-8909556（人才超市小慧）。\n\n三、单位和企业参与方式\n\n1.市直相关单位对接共青团岳阳市委，发布学生暑期实习、参加社会实践需求信息，联系人：郭文岳，联系电话：0730-8889645。\n\n2.各企业、社会组织通过注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快聘”平台，发布学习暑期兼职岗位需求信息（附件3），联系人：曾崴巍 联系电话：0730-8882312，邓云 联系电话：18138299021。\n\n四、相关要求\n\n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活动公告、附件及网络报名系统要求，慎重、理性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n\n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如对招聘条件要求、应填报上传的信息和材料不清楚的，应主动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n\n3.共青团岳阳市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对应聘人员相关信息资料安全负责，不得对外提供和透露。市公安局负责对信息泄露、侵害学生合法利益等行为进行打击处理。\n\n4.提供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岗位的单位要安排好实习生的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并提供相应保障。\n\n5.学生暑期兼职用人单位须与聘用对象签订实习协议，保障聘用对象的合法收入及人身安全，组织聘用对象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明确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n\n6.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完成从报名到聘用等手续办理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n\n五、咨询和监督电话\n\n市委社会工作部：0730-8889173；\n\n共青团岳阳市委：0730-8889645；\n\n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0730-8882312；\n\n市教体局：0730-8805673；\n\n市公安局： 0730-8619565。\n\n2026年6月24日\n\n附件1\n\n2026年岳阳市大学生“返家乡”社会\n\n实践活动报名方式\n\n步骤一\n\n关注“岳阳共青团”微信公众号，点击“发消息”进入后台。\n\n步骤二\n\n找到“返家乡”，点击即进入报名网站。\n\n步骤三 （进入报名登录页面）\n\n1.首次登录用户需按提示注册账号并返回登录，已注册的学生或有高校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账号的学生可直接登录。\n\n2.登录成功后点击岗位列表，浏览各单位发布的岗位信息详情，选择中意的岗位报名即可。\n\n附件2\n\n“岳阳快聘”居民注册码\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6/20260626102034746821.png)\n\n附件3\n\n“岳阳快聘”企业注册码\n\n![](https://cms.yueyang.gov.cn/cms/siteResource/upload/site1/uploadfiles/202606/20260626102035585693.png)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6/20260626102035909772.png)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6/20260626102035697234.png)",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作风纪律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83548.html", "publish_date": "2026-06-12", "content":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9日进驻岳阳市开展督察“回头看”。现将《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公开，欢迎社会参与监督。如发现督察组及其成员存在违反《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的情形，可向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反映。\n\n举报电话：0731-85698043，0731-85698171（工作时间）。\n\n电子邮箱：huanbaoduchaban2@163.com\n\n（以上电话、邮箱仅受理督察组作风纪律监督方面内容）\n\n附件：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n\n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n\n2026年6月12日\n\n附件\n\n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n\n（湘生环委办〔2024〕15号）\n\n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政治建设，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党纪学习教育，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穿督察全过程，维护湖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良好形象，确保督察工作风清气正、廉洁规范高效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结合湖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际，修订纪律规定如下。\n\n一、坚定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n\n二、严守政治纪律。牢牢把握督察的政治属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不准发表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不一致的言论、文章等，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开展督察。\n\n三、严守组织纪律。坚决听从组织安排，执行组织决定，督察进驻期间严格执行督察组组长负责制、请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督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准擅自表态、提出处置意见或对外发表个人主张，未经批准不准对外发布督察情况或接受采访。\n\n四、严守廉洁纪律。严格落实“一督察两报告”(督察报告、廉政报告)制度。不准接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变相赠予的其他物品，不准在被督察对象及有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利用督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严禁为请托人、亲属或所在单位在课题或项目承揽、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督察问责、企业经营活动、干部提拔和调整等方面传话、递条子。严禁利用内部信息谋取利益。\n\n五、严守群众纪律。坚持为民服务宗旨，坚持依靠群众督察，不准漠视群众利益，对符合督察受理范围的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访举报均应认真对待，及时转办督办，不准消极应付或推诿、拖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不准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口大气粗，自觉维护督察人员良好形象。\n\n六、严守工作纪律。不准滥用督察职权，不准干预被督察对象的正常工作，不处理被督察对象的具体问题，不准向被督察对象提出与督察工作无关的要求。坚决抵制说情、打招呼，防范通过打探工作安排、请托有关事项，意图获得特殊照顾以逃避调查、减轻责任，干扰督察工作。发现说情、打招呼的行为，应当如实记录并报告。督察进驻期间，严格遵守回避制度。\n\n七、严守生活纪律。督察进驻期间，原则上集中吃住，不准擅自离开驻地，不准私自会客，不准参加老乡、校友、战友等组织的各种活动，不准饮酒，不准外出自费集体聚餐，不准擅自在驻地外住宿或以督察组名义在驻地安排亲友及其他人员住宿，不准接受宴请，节俭用餐、杜绝餐饮浪费行为。\n\n八、严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督察工作相关敏感信息和秘密，不准“跑风漏气”，不准私自留存涉及督察工作敏感信息和秘密的资料。严禁在非工作场合谈论督察问题或交流督察内部情况，严禁以任何形式向无关人员泄露任何与督察有关的情况。督察进驻结束后，不准擅自对外泄露任何未公开的督察资料。\n\n九、严守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不准接受可能影响督察工作正常开展的活动安排，不准接受保健性体检活动，不准接受文艺、体育等营业性活动门票，不准通过被督察对象及有关单位接待家属或亲友旅游、度假。除工作需要并经批准外，不准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旅游。\n\n十、严防“四风”反弹。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不断改进督察方式，规范督察行为，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做表面文章，搞形式、走过场，坚决遏制被督察对象为应对督察不分青红皂白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一刀切”行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调阅资料的数量和范围，切实减轻被督察对象的负担。现场督察一律轻车简从，对被督察对象搞层层陪同的，要亮明态度，严肃拒绝。\n\n十一、加强党建引领。督察进驻期间，加强督察组临时党支部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临时党支部工作要求，加强督察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和党规党纪学习，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督察工作全过程，贯彻“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实现“生活美”的政治要求。\n\n十二、坚持议事制度。坚持集体讨论、层层把关，督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或者其办公室请示报告，经其研究和决策后予以落实。查实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在督察报告中应充分体现。督察报告应充分征求意见，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或者其办公室审核，最后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n\n十三、落实督察制度。严格落实督察制度和规范，不准随意变更、简化督察工作流程，不准擅自删减、隐瞒发现的问题线索，规范开展走访问询、调查取证等工作，不准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不准违反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的处置规范和程序。不准擅自变更督察方案搞选择性督察，不准擅自单独约见督察对象或者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向督察对象反馈督察意见。加强督察组内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切实提升督察效能。下沉督察期间，严守纪律规范，重要事项及时向督察组请示报告，不准擅自决定。\n\n十四、规范线索摸排。落实问题线索摸排底稿制度，前期摸排发现的所有问题线索及核实情况、结论均应完整记录留存，任何人不得擅自取消、调整。核实时，应确认问题是否继续保留并说明原因。\n\n十五、落实出差规定。督察进驻期间严格落实《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和规定，在标准内安排工作用餐，并统一向督察对象缴纳伙食费。严格执行住宿标准和规定，中途离开要腾退不必要的房间，进驻结束后要及时腾退全部房间。严格执行湖南省公务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不准擅自借用和占有被督察对象及有关单位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办公设备，不准擅自驾驶工作用车。\n\n十六、自觉接受监督。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经常性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组织督察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强化内部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设立并公布督察廉政监督热线，自觉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群众监督。\n\n十七、严肃追责问责。督察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情形，视情节轻重和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n\n十八、明确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日常督察、专项督察等督察活动的全过程，以及督察前期暗查暗访和督察后期的交换意见、督察整改、验收销号等各环节。\n\n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原《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湘环发〔2020〕7号）同时废止。",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度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十二批)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81436.html", "publish_date": "2026-06-04", "content": "根据岳政办发〔2023】6号、岳建发〔2023〕11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申报流程》等规定，经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卫健委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现对我市城区 2026年度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十二批578户，具体名单见附件)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6月4日-6月10日)。\n\n凡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市财政局综合规划科反映(联系电话:0730-8849432)。温馨提示:公示期满后，预计将在2周后打款，请大家耐心等待\n\n附件：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度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十二批）的公示.pdf](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6/2026060417290355872.pdf)\n\n[市城区2026年度购房人财政补贴公示名单（新政策第十二批）.xls](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6/2026060417294116488.xls)\n\n岳阳市财政局\n\n2026年6月3日", "attachments": "[{\"title\":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度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十二批）的公示.pdf\",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6/2026060417290355872.pdf\"}, {\"title\": \"市城区2026年度购房人财政补贴公示名单（新政策第十二批）.xls\",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6/2026060417294116488.xls\"}]",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公开征集2027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81404.html", "publish_date": "2026-06-04", "content":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发挥立法计划的统筹引领作用，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湖南省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7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n\n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n\n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紧紧围绕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奋力建设“七个岳阳”，符合地方立法权限规定（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n\n三、立法建议项目尽量体现地方立法“小快灵”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立法建议项目须阐明项目名称、立法依据、拟规范的主要内容、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并尽可能提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文本。\n\n四、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单位名称或姓名及联系方式。\n\n五、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市司法局；政府规章建议项目，报送市司法局。\n\n六、立法建议项目请于2026年9月18日前提出。\n\n特此公告。\n\n联系方式：\n\n岳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n\n联系人：王晓燕   联系电话（传真）：8788773\n\n电子邮箱： [yyrdfgw@126.com](mailto:yyrdfgw@126.com)\n\n邮寄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8号岳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n\n岳阳市司法局\n\n联系人：许 赞    联系电话（传真）：8231207\n\n电子邮箱： [yylifak@163.com](mailto:346693670@qq.com)\n\n邮寄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8号岳阳市司法局\n\n岳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n\n岳阳市司法局\n\n2026年6月4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设立岳阳市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的公告2026-06-03", "page_url": "https://mp.weixin.qq.com/s/Od0Mrr1a4Leywpg71sVf-g", "publish_date": "2026-06-03", "content": "",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2026年高考期间市主城区部分路段实行禁鸣和临时交通管制",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80923.html", "publish_date": "2026-06-02", "content": "为切实做好2026年高考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6月7日、8日、9日，岳阳市主城区部分路段实行禁鸣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具体通告如下：\n\n一、交通管制和禁鸣时间\n\n6月7日、8日、9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n\n二、交通管制和禁鸣路段\n\n（一）市一中考点：洞庭北路汴河园路路口至际华路路口路段。\n\n（二）市十四中考点：南湖大道市委路口至苗圃路口路段。\n\n（三）市十五中考点：白石岭南路白石岭公安分局路口至钢材市场路口路段。\n\n（四）市四中考点：青年中路工行路口至青年路立交桥路段。\n\n（五）市外国语学校（市八中）考点：白杨坡路市交管支队路口至龙源宾馆路口路段。\n\n（六）岳阳中学考点：学府路、甑壁山路。\n\n考试期间，禁止危化品运输车、大货车、渣土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进入上述考点周边管制路段，控制小型汽车通行，行经车辆禁止鸣笛。\n\n三、交通分流措施\n\n高考期间，行经考点及周边车辆的交通分流措施如下：\n\n（一）市一中考点：管制路段禁行车辆从汴河园路、际华路绕行。\n\n（二）市四中考点：管制路段禁行车辆从南湖大道工行路口，青年立交桥2个方向分流。\n\n（三）市外国语学校（市八中）考点：允许管制路段区域内住户车辆限时进出；外来车辆禁止进入白杨坡路市交管支队路口至龙源宾馆路口路段。\n\n（四）市十四中考点：允许管制路段区域内单位、居民车辆限时进出；途经管制路段车辆从南湖广场路口、市委路口2个路口进行分流。\n\n（五）市十五中考点：管制路段禁行车辆从中南市场路口、对门山路市19中路口、白石岭南路与奇康路路口3个路口进行分流。\n\n（六）岳阳中学考点：管制路段禁行车辆从黄沙湾路绕行。\n\n岳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n\n2026年6月1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5月25日起，G107部分路段进行交通管制",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79302.html", "publish_date": "2026-05-22", "content":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相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n\n管制原因：为确保107国道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工程如期完成。\n\n管制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8日。\n\n管制路段：G107岳阳县K1582+950路段。\n\n交通分流方案：交通管制期间，行经施工路段车辆利用预留的单车道交替双向通行。\n\n施工期间，请行经管制路段车辆驾驶人遵守现场交通指示标志，听从交通安全引导员和交警的指挥，确保安全有序通行。\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5/2026052209092013723_s.png)",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6年岳阳市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79248.html", "publish_date": "2026-05-21", "content": "",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召开《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77252.html", "publish_date": "2026-05-11", "content": "为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与民主性，提高立法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召开《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地方立法听证会，就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运营维护、法律责任等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n\n一、听证会时间地点\n\n时间：2025年6月11日（周四）  下午2：30\n\n地点：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会议室（岳阳大道东41号，会展中心东侧）\n\n二、听证内容\n\n本次听证会聚焦《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运营维护、法律责任等内容。旨在探讨条例合理性、实际执行的可操作性以及其他相关城市二次供水管理的等问题。​\n\n三、立法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报名或申请方法\n\n通过报名、邀请或申请的方式确定5名听证发言代表和若干名旁听代表。\n\n听证发言代表是听证机构确定的在听证会上对听证事项陈述事实、提供信息、发表意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听证旁听代表是在现场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可以向听证机构提交与本次听证事项相关的书面意见。\n\n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均可报名参加陈述或者旁听。\n\n报名参加陈述或提出旁听申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6月10日前与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n\n联系人:方雷  贺学民\n\n联系电话:0730-8758208\n\n电子邮箱:376860372@qq.com\n\n四、听证会须知\n\n1.拟参加陈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时应提供对听证内容的书面意见，表明所持观点。\n\n2.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代表各种不同意见的陈述人人数大体相当的原则和报名的先后顺序、报名人的地区分布、行业特点、专业知识确定陈述人。\n\n3.旁听人按照申请报名的顺序和工作需要从申请者和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中确定。\n\n4.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听证会，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告知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便及时调整相关安排。\n\n附件：\n\n1.《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n\n2.报名表\n\n3.书面意见表\n\n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n\n2026年5月8日\n\n![](http://www.yueyang.gov.cn/creatorCM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doc.gif) [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20260506修订）.doc](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5/2026051116201950960.doc)\n\n![](http://www.yueyang.gov.cn/creatorCM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doc.gif) [《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附件2、3.docx](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5/2026051116200113347.docx)", "attachments": "[{\"title\": \"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20260506修订）.doc\",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5/2026051116201950960.doc\"}, {\"title\": \"《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附件2、3.docx\",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5/2026051116200113347.docx\"}]",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公开征求《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76182.html", "publish_date": "2026-05-06", "content": "为加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安全和供水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用户合法权益，现就《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如有修改意见，请在截止时间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请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n\n联系电话：0730-8758208\n\n电子邮箱：376860372@qq.com\n\n附件：《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n\n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n\n2026年4月30日\n\n![](http://www.yueyang.gov.cn/creatorCM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pdf.gif) [岳阳市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pdf](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5/2026050616245381512.pdf)", "attachments": "[{\"title\": \"岳阳市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pdf\",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5/2026050616245381512.pdf\"}]",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75876.html", "publish_date": "2026-04-30", "content":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3017212031206.png)",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40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74940.html", "publish_date": "2026-04-28", "content": "为筑牢岳阳市食品安全防线，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切实守护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组织开展“年关守护（2026）”专项监督抽检240批次。\n\n本次抽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心关切，从时间、区域、品种上推进均衡抽检，抽检工作共覆盖岳阳市辖区内38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抽检类别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农产品18个食品大类。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依据，23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n\n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n\n一、2026年岳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表（详见附件1）\n\n二、2026年岳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详见附件2）\n\n（一）岳阳楼区沈龙生鲜超市的冰糖柚，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二）岳阳县发到家商贸有限公司的老姜，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三）岳阳县发到家商贸有限公司的大红椒（甜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四）华容县怡诚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以上样品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中科技有限公司。\n\n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n\n特此公示。\n\n附件：1. ![](http://www.yueyang.gov.cn/creatorCM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xls.gif) [附件1-2026年岳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表（236批次）.xlsx](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2816521973257.xlsx)\n\n2. ![](http://www.yueyang.gov.cn/creatorCM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xls.gif) [附件2-2026年岳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4批次）.xlsx](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2816522924425.xlsx)", "attachments": "[{\"title\": \"附件1-2026年岳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表（236批次）.xlsx\",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2816521973257.xlsx\"}, {\"title\": \"附件2-2026年岳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4批次）.xlsx\",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2816522924425.xlsx\"}]",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注意啦！4月27日湘BA，这些路段交通管制",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73772.html", "publish_date": "2026-04-23", "content":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相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n\n管制原因：2026湖南省城市篮球联赛(以下简称“湘BA”)将于4月27日（星期一）晚在岳阳市体育中心举行，为确保活动期间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n\n管制时间：2026年4月27日17时00分―22时30分。\n\n管制路段：梅子市北路、双拥北路、巴陵东路（白石岭北路至金凤桥路段）路段。\n\n管制措施：（一）在管制时段内，梅子市北路（网球场进出口以南）、双拥北路（篮球场进出口以南）、巴陵东路（白石岭北路至金凤桥路段）路段禁止社会车辆停放。\n\n（二）在管制时段内，梅子市北路（网球场进出口以北）、双拥北路（篮球场进出口以北）、瓦子坡路、分水垄路、双拥南路、云景路、云峰路路段可在现场交警指引下有序临时停放。\n\n（三）非机动车须统一停放至体育中心周边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详见现场引导标志），禁止随意占道停放。\n\n（四）管制时段内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专业作业车在管制路段通行。\n\n出行建议：交通管制期间，广大市民和观众可乘坐14路、30路、55路、58路、60路、61路、游1路公交车前往活动现场，请过往车辆和行人听从现场交警指挥，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2317044414191_s.png)",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2026-04-13", "page_url": "https://mp.weixin.qq.com/s/jXPLPNKK3Z8VOEiSD5M6Xg", "publish_date": "2026-04-13", "content": "",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数据局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的通知",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70818.html", "publish_date": "2026-03-31", "content":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4342447901.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4349429702.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4356073203.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4355108904.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4354781605_s.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4385227806_s.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4413385607_s.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4444480208_s.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4479513009_s.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4508756410_s.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4525757611_s.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4557892012_s.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4596849813_s.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5026223414_s.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5053391315_s.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5081342616_s.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5113770017_s.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5142400218_s.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5171976919_s.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5204803120_s.png)\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4/202604071115236175321_s.png)",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第二批参与企业名单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66518.html", "publish_date": "2026-03-16", "content": "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和湖南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湖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公开征集岳阳市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经企业自主申报，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复审，现将2026年第二批参与活动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参与企业名单实施动态调整，自公示之日起至活动结束，出现套补骗补等行为的企业取消活动资格。\n\n如企业在参与活动期间，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欢迎广大市民举报投诉，举报监督电话：0730-8688987，电子邮箱：yytkk@163.com。\n\n通讯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8号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楼1011室，邮编：414000\n\n附件： ![](http://www.yueyang.gov.cn/creatorCM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doc.gif) [岳阳市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第二批参与企业名单公示 (附件).doc](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3/2026031616230412515.doc)\n\n岳阳市商务局\n\n2026年3月16日", "attachments": "[{\"title\": \"岳阳市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第二批参与企业名单公示 (附件).doc\",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3/2026031616230412515.doc\"}]",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设立人民防空领域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66048.html", "publish_date": "2026-03-13", "content": "为加强人民防空领域的监督管理，健全人民防空相关问题反映受理机制，现决定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具体如下：\n\n一、举报受理范围\n\n军队国防动员系统人员为利益相关单位和个人充当掮客，违规插手、干预人防工程建设。\n\n二、举报渠道与方式\n\n举报电话：0730―8557037;\n\n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2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n\n举报信箱：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181号市国动办 机关纪委。\n\n三、举报要求\n\n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以及具体违规事实、时间、地点和相关证据线索。 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实名举报并核查属实的问题，将按规定予以处理。举报内容应客观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利用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n\n四、受理与反馈\n\n我们对收到的举报信息将认真登记、及时核查。对经查证属实的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适时向举报人反馈或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受理举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n\n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相关人员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n\n特此公告。\n\n岳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n\n2026年3月12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结构性污染”相关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65246.html", "publish_date": "2026-03-09", "content": "一、反馈问题\n\n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湖南省产业结构层次偏低，重化工占比较高。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中，冶金、有色、石化、建材等原材料行业营收占比仍然接近30%，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28.5%。\n\n二、整改目标\n\n冶金、有色、石化、建材等原材料行业营收占比、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逐年下降，减少结构性污染。\n\n三、整改措施\n\n1.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着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从源头上遏制结构性污染问题。\n\n2.组织编制冶金、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规划，科学规划布局，引导冶金、有色、石化、建材等传统产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智能化、绿色化、安全化、高端化转型升级。\n\n3.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落实国家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要求，研究制定严控“两高”项目的具体措施。对拟新上“两高”项目，在履行各项审批手续之前，深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认真分析评估项目对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对标国际国内能效先进水平。\n\n4.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研究制定工业领域、能源领域分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物流业，提高第三产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例，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提质升级现有石化和循环产业园区，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n\n四、整改完成情况\n\n1.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设“1+3+X”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改造提升现代石化传统产业，巩固延伸港口物流、现代农业及绿色食品加工、文体旅游优势产业，培育壮大先进装备制造、循环经济、医药健康等新兴产业和前瞻布局生物制造、氢能等未来产业，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组织制定《岳阳市制造强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岳阳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的具体路径。\n\n2.我市组织制定《岳阳市金属非金属新材料产业链建设规划（2020-2025）》《湖南省万亿石化产业核心基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岳阳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发展规划（2020―2025年）》，引导行业智能化、绿色化、安全化、高端化转型升级。\n\n3.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岳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市发改、工信等单位出台了《岳阳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岳阳市绿色低碳发展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岳阳市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等重点领域子方案，在各领域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一是积极创建省级碳达峰试点园区。市发改委积极组织县市区开展了省碳达峰试点申报工作，指导君山产业开发区、平江县高新区、云溪绿色化工高新区、湘阴县高新区编制《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经省发改委评审，君山产业开发区、平江县高新区获得湖南省碳达峰试点（第一批）。二是申报创建国家级零碳园区。市发改委指导汨罗、临湘高新区按照《关于开展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的通知》编制零碳园区建设方案，其中汨罗高新区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经省发改委初审报国家发改委。\n\n4.节能管理工作。出台了《岳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岳阳市“十四五”期间节能审查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岳阳市“十四五”能耗存量挖潜实施方案》等节能工作相关系列文件。一是严格开展节能审查。加强节能审查全过程管理，严把审批准入关；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为进一步规范节能报告文本、优化流程，出台《项目咨询文本编制质量评价办法》。二是加强“两高”项目论证和审核。根据《关于加强“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的通知》，加强“两高”项目论证和审核，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的通知》，严把项目审批关，实行存量“两高”项目清单管理。三是组织开展节能验收。制定下发《关于依法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的通知》，结合省环保督察整改销号工作，组织各县市区按要求开展节能验收。四是全面加强节能监察。制定印发年度年节能监察计划，本级或配合省发改委开展年度节能监察和检查活动。五是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监管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对19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和能效诊断，下发《岳阳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问题整改方案》；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建设、运转调度，省明确的我市重点用能单位全部接入了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六是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诊断。对19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了能源审计工作和能效诊断，形成了“一报告二清单”，建立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档案。七是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牵头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2024年度节能宣传周相关活动，明确任务，下发方案；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n\n5.绿色低碳转型工作。一是做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为加快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根据省发改委相关工作要求，先后2批次组织各县市区进行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工作，3个绿色技术示范项目已纳入《湖南省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二是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督促我市具备条件的8个园区推进循环化改造，按照“一园一策”原则编制了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均通过省发改委评审，工作进度居全省前列。\n\n五、市级核查结果\n\n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要求，我市已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对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已经落实，整改目标已经实现，达到了验收销号的标准。\n\n六、公示期限\n\n公示期限：2026年3月9日起，共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n\n联系方式：0730-8880263；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楼",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3月12日起，G353君山区部分路段将实行交通管制！",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65187.html", "publish_date": "2026-03-09", "content":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相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n\n管制原因：确保G353公路工程顺利进行和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n\n管制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12月31日。\n\n管制路段：G353卫星路至进港路路段。\n\n交通分流方案：交通管制期间，管制路段实行由西向东单向通行交通管制，东往西车辆需经卫星路、柳毅大道绕行。\n\n施工期间，请行经管制路段车辆驾驶人遵守现场交通指示标志，听从交通安全引导员和交警的指挥，确保安全有序通行。\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3/2026030915304194585_s.png)",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65657.html", "publish_date": "2026-03-09", "content":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及《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我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问题已按时限要求全面完成整改，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n\n一、反馈问题\n\n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十四五”期间共需完成47个县区，但截至督察进驻时，仅完成5个。\n\n二、整改目标\n\n全面完成湘阴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n\n三、整改措施\n\n1.协调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建立污染源清单，并及时总结典型案例。\n\n2.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开展补充监测工作，精准识别污染成因，确保污染源应查尽查、应纳尽纳。\n\n3.协调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全面完成湘阴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及成果集成，完成典型案例筛查、项目考核验收等工作。\n\n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n\n四、整改完成情况\n\n一是构建基础数据体系。我市按照《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了湘阴县全要素数据资料与基础图件的整合建库，构建形成湘阴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多维数据库。此外，为精准完成污染源溯源工作，我市布设了353个灌溉渠底泥样品，重点关注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头追溯，明确污染物来源。\n\n二是建立源头防控清单。以典型大气重金属沉降型、水力输移型及混合型污染为重点排查对象，统筹其他潜在污染输入类型，划分98个网格单元开展实地排查，按时完成了湘阴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判别，并对全域22家涉重金属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源-途径-受体”全链条溯源分析，建立2家涉镉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动态管理清单（分别为原湘阴县铅冶炼厂和原长江化肥湖南有限公司）。\n\n三是形成技术研判成果。在完成耕地成因判别的基础上，我市针对鹤龙湖镇、新泉镇和南湖洲镇3个重点区域开展补充监测，完成354样品采集，覆盖输入输出分析等11个类别，量化计算各重金属元素的输入输出通量，精准解析不同污染来源的贡献率，科学预测重金属累积趋势，完成湘阴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成果报告编制及相关技术成果的整理工作，总结典型案例2个，并于2025年6月30日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提交了排查成果报告跟污染源整治清单。\n\n五、公示期限\n\n公示期限：2026年3月9日至2025年3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联系电话：0730-8879809；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n\n岳阳市生态环境局\n\n2026年3月9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2026年全民义务植树接待点信息发布",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64779.html", "publish_date": "2026-03-06", "content": "春风送暖，绿意新生，一年一度的义务植树季如约而至！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履行植树义务，持续厚植生态本底、共建绿色生态家园，今年我市持续深化“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共设立全民义务植树接待点21个，为广大市民提供造林绿化、抚育管护、志愿服务等多种尽责形式，具体植树点位信息公布如下：\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3/20260306085822472201.png)\n\n报名须知：\n\n各植树点自即日起接受团体及市民报名，可采取网上预约和线下预约两种方式报名植树。\n\n方式一：微信关注“岳阳林业”公众号―林业动态―义务植树―义务尽责参与―前往参与―岳阳市―选择适合接待点―我要参与―我要报名。\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3/20260306085822590662.png)\n\n方式二：登录湖南全民义务植树网（http://hn.yiwuzhishu.cn）―尽责参与―岳阳市―搜索选择适合接待点―报名参与。网上预约成功后，与义务植树接待点联系人对接确定具体日期和方式。参加活动当日，在植树接待点现场手机扫码签到进行义务植树活动，活动结束后在“岳阳林业”微信公众号“义务植树”板块领取“全民义务植树尽责证书”。\n\n如线下预约，可提前与岳阳市林业局联系人对接。报名截止时间由各点位根据报名情况及植树日程自主确定。建议有意向参与的团体及市民尽早联系相关点位预约，合理规划出行时间，自行前往植树现场。\n\n活动联系人：王可月 17773063906\n\n技术咨询人：陈 业 15526489978\n\n值此2026年全国第48个植树节到来之际，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以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做生态文明的传播者和美丽岳阳的建设者。",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大坳采石场违规堆存大量废渣”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64100.html", "publish_date": "2026-03-03", "content": "一、反馈问题\n\n岳阳市岳阳县大坳采石场违规堆存大量废渣。\n\n二、整改目标\n\n清除原大坳采石场倾倒的废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监管巡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n\n三、整改措施\n\n1．查明废渣来源、堆存的数量，并对废渣属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形成相应处置方案。（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n\n2．根据废渣属性鉴定结果对现场废弃物依法依规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n\n3．加大巡查监管执法力度，设置举报电话，设立进场护栏、标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建立辖区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收、转、运及处置实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对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完成时限：长期坚持）\n\n四、整改完成情况\n\n（一）对废弃物来源、数量以及属性进行现场核实和鉴定，具体情况如下：\n\n2024月5月20日至22日，岳阳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麻塘街道办事处、新开镇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对原麻塘大坳采石场进行现场调查，并走访了周边群众。经核实，原麻塘大坳采石场现场堆存6堆废渣，共计91.19吨，呈散状分布。2024年5月20日，岳阳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原麻塘大坳采石场6小堆废弃物分别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一般固废。\n\n（二）2024年5月23日，经核实利用处置单位资质后，麻塘街道办事处委托岳阳飞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置83.29吨废渣，委托岳阳磊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7.9吨沥青。\n\n（三）麻塘街道办事处、新开镇人民政府对原麻塘大坳采石场加强巡查监管，设置了举报电话，设立护栏、标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岳阳县人民政府已建立建筑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日常管理，持续推进资源化利用工作，督促施工业主单位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n\n五、整改效果\n\n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于2025年10月22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现场验收核查。\n\n六、公示期限\n\n公示期限：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n\n联系方式：0730-8879894；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1203室",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生活污水收集缺口大”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64012.html", "publish_date": "2026-03-02", "content": "一、反馈问题\n\n生活污水收集缺口大。全省雨污合流制管网达8400公里，在排污管网中占比高达38.6%，导致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普遍达不到设计标准。2020年，161座县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中，进水COD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达38座。岳阳市云溪区、城陵矶临港新区、湖滨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COD）浓度均只有60毫克/升左右，云溪河存在返黑返臭现象。\n\n二、整改目标\n\n老旧城区逐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合流制管网占比逐年降低；加快推进老旧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改造，稳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2025年12月31日前，云溪区、城陵矶新港区、湖滨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达到100毫克/升以上；巩固和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2021年12月31日前实现云溪河全面消除黑臭的目标。\n\n三、整改措施\n\n1.严格落实黑臭水体整治河湖长制，加强控源截污、内源治理和清淤疏浚，2021年12月31日前，消除云溪河返黑返臭问题。\n\n2.加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建设力度，在云溪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深入开展排水管网排查和老旧管网修复，2023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管网缺陷问题整改，2025年12月31日前，云溪区、城陵矶新港区、湖滨等3座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达到100毫克/升以上。\n\n3.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岳阳市“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计划编制。各县市区新建管网严格执行雨污分流，老旧城区逐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力争雨污合流制管网在排水管网中占比每年下降1%以上，逐步降低合流制管网占比。\n\n4.开展管网排查摸底。全面排查排水管网存量，以及功能状况、混接错接及用户接入情况，基本摸清排水管网底数；建立排水管网GIS系统，对排水管网实行数字化、账册化管理。到2023年12月31日，城市基本完成现有排水管网排查，完成GIS系统建设。\n\n5.实施“一厂一策”整改方案。对进水COD浓度低于100mg/L的污水处理厂，指导各地围绕服务片区管网配套工作，系统排查进水浓度低原因，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改方案的制订，完善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n\n6.补齐设施短板。出台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文件，实施县以上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五年攻坚行动，开展全市房屋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强化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逐步补齐排水管网短板。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PPP项目及云溪片区PPP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小区雨污分流改造，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n\n四、整改完成情况\n\n1.云溪河返黑返臭现象已基本消除，通过长期的水质监测，均无黑臭现象。\n\n2.云溪区、城陵矶新港区、湖滨等3座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COD)年平均浓度已分别达126.98mg/L、103.69mg/L、134.58mg/L。\n\n3.“十四五”期间，已累计新建改造污水管网580.77公里，已超额完成省定任务目标，完成率达165.93%，雨污合流制管网在排水管网中占比每年下降1%以上。\n\n4. 管网排查摸底情况。已组织各县市区全面排查排水管网功能状况、混接错接及用户接入情况，基本摸清了排水管网底数，相关数据已全部录入排水管网GIS系统。\n\n5.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改方案制订，并根据方案逐步推进完善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n\n6.补齐设施短板方面。印发了《岳阳市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方案》《岳阳市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等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文件，统筹指导部署，高效推进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n\n五、整改效果\n\n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湘发电〔2021〕63号）要求，我市已组织市住建局、市生环委办对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经实现，达到了验收销号的标准。\n\n六、公示期限\n\n公示期限：2026年2月25日起，共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n\n联系方式：0730-8758208；\n\n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08室",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全省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没有完成规划任务”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64013.html", "publish_date": "2026-03-02", "content": "一、反馈问题\n\n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城市污水管网改造重部署、轻督促，对任务完成情况只调度、不核实。“十三五”期间，全省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没有完成规划任务，其中株洲、湘潭2市分别仅完成9.8公里、5.9公里，任务完成率分别为7.3%、9.7%。\n\n二、整改目标\n\n补齐“十三五”老旧污水管网和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欠账；完成“十四五”规划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任务，污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n\n三、整改措施\n\n1. 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对《岳阳市“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评估，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岳阳市“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计划编制，推进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合流制管网改造。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岳阳市“十四五”规划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任务，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严格数据报送和审核管理，建立排水管网数据抽查核验制度，对数据底数不清、弄虚作假的实施联合惩戒措施。\n\n2. 开展管网排查摸底。组织城市全面排查排水管网功能状况、混接错接及用户接入情况，基本摸清排水管网底数，建立排水管网GIS系统，对排水管网实行数字化、账册化管理。2023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现有排水管网排查，完成GIS系统建设。\n\n3. 补齐设施短板。出台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文件，实施县以上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五年攻坚行动，开展全省房屋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强化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逐步补齐排水管网短板。\n\n四、整改情况\n\n1.十三五终期评估情况。根据要求，我市于2021年11月30日对《岳阳市“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终期评估。于2022年5月17日，完成了岳阳市“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计划编制。“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建改造污水管网350公里，截至2025年底，已累计新建改造污水管网580.77公里，完成投资89.54亿元，已超额完成省定任务目标，完成率达165.93%，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已达70%。\n\n2. 管网排查摸底情况。已组织各县市区全面排查排水管网功能状况、混接错接及用户接入情况，基本摸清了排水管网底数，相关数据已全部录入排水管网GIS系统。根据2024年底《岳阳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数据采集项目技术总结》，市中心城区排水管道总长度已达2401.96公里，城市排水管网密度已达17.97公里/每平方公里，高于全国中小城市平均水平。\n\n3. 补齐设施短板方面。2023年印发了《岳阳市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方案》，2024年12月30日，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等7部门印发了《岳阳市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等有关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文件，统筹指导部署，高效推进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n\n五、整改效果\n\n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湘发电〔2021〕63号）要求，我市已组织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对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经实现，达到了验收销号的标准。\n\n六、公示期限\n\n公示期限：2026年2月25日起，共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n\n联系方式：0730-8758208；\n\n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08室",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通主要依赖公路运输”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63409.html", "publish_date": "2026-02-27", "content":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及《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通主要依赖公路运输，2020年，湖南省公路货运量占比87.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3.5个百分点，铁路、水路货运量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3个百分点和6.6个百分点”问题已按时限要求全面完成整改，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n\n一、反馈问题\n\n交通主要依赖公路运输。\n\n二、整改目标\n\n调整优化公路运输结构，提高铁路、水路货运量比例。\n\n三、整改措施\n\n1.加强水运项目建设。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岳阳港城陵矶松阳湖铁路专用线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n\n2.推进多式联运项目建设。推动铁水、公铁、陆空等多式联运发展，加强不同运输方式转运场站和“不落地”装卸设施建设，提升一体化转运衔接能力和货物快速换装便捷性。以“全国运输结构调整”为契机，主动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湖南城陵矶新港水公铁集装箱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长江经济带战略集装箱公铁水联运示范工程等多式联运试点项目建设，研究项目试点阶段市级财政配套支持政策。到2025年，完成省定多式联运示范工程。\n\n3.实施“绿色配送”项目建设。在成功获批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基础上，高标准完善“绿色配送”体制机制建设和配套建设，打造“岳阳绿色配送”新高地，降低运输能耗和成本，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n\n四、整改完成情况\n\n1.完成了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提升目标。截至2024年底，我市货运总量29340.8万吨，其中铁路货运量2874.0万吨，占比为9.8%，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24年为8.9%）；水路货运量10502.8万吨，占比为35.8%，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24年为17.0%）。（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统计局、岳阳市统计局）\n\n2.水运项目建设成果突出。完成了华容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码头一期工程、岳阳铁水集运煤炭储备基地一期工程、虞公港一期工程等码头项目建设，松阳湖三期、道仁矶码头项目、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岳阳段已开工建设，水运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n\n3.多式联运项目建设按要求推进。一是岳阳港城陵矶松阳湖铁路专用线已于2022年9月1日正式投入运营。二是华容煤炭铁水联运铁路专用线已完成全部工程，2024年6月6日完成初步验收，武汉铁路局于7月31日出具开通电报，9月26日在华中铁水联运储备基地举行贯通仪式，现已正式投入试运营。三是虞公港铁路专用线项目已获得省交通运输厅施工许可，2024年11月20日已正式启动第一阶段施工，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四是浩吉铁路煤炭集疏运系统岳阳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2025年8月22日取得省交通厅施工许可（第三标段），并于2025年8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n\n4.完成省定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湖南城陵矶新港水公铁集装箱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已顺利通过交通运输部验收。城陵矶港―岳阳北站―京广铁路―涟源钢铁”铁矿石铁水联运线路成功入选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的2025年铁水联运品牌线路培育典型案例。\n\n5.完成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已通过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验收，继续做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动态管理后续工作，加强城市配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干支衔接型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和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公共配送中心、末端共同配送站及配送车辆停靠装卸等配套设施建设。\n\n五、公示期限\n\n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联系电话：0730-8716151；联系地址：岳阳市交通运输局。\n\n一审：彭小红\n\n二审：陈晗蜜\n\n三审：刘  庆",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相关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63141.html", "publish_date": "2026-02-26", "content": "一、 反馈问题\n\n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丰利纸业） 将超过 10万吨的造纸污泥等废物倾倒在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并在表面覆土。取样监测显示，填埋点渗水pH值为12.3，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415毫克/升、50.9毫克/升 。\n\n二、 整改目标\n\n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督促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消除对长江水域、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影响和风险隐患。\n\n三、 整改措施\n\n1. 对岳阳 丰利纸业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立案查处。\n\n2. 强化安全管控。加 强氧化塘区域安全监管，在进场区入口设置标识标牌、周边设置警戒线并安装监控设备，消除安全隐患。\n\n3. 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立即对造纸污泥等废弃物倾倒填埋点渗水进行收集，并开展应急处置，消除对周边环境的持续污染。\n\n4. 开展污染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全面开展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调查及风险评估，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n\n5. 开展环境治理。根据治理方案，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治理，并开展生态修复。\n\n四、 整改完成情况\n\n1. 立案调查处理。2024年3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对 丰利纸业进行 立案调查，于 4月10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于6月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岳环罚决字（ 2024）19号 〕， 对该公司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 17.6万元 。\n\n2. 强化安全管控。 丰利纸业 已于 2024年4月 在氧化塘进场区入口外设置标识标牌 10块、周边设置隔离防护带180米、安装监控摄像头3个， 加强了氧化塘区域的安全监管。\n\n3. 开展应急处置。企业 将氧化塘内积水用水泵回抽到该公司废水处理系统暂存、应急处理并经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检测合格后达标排放。\n\n4. 开展污染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 岳阳县人民政府 委托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氧化塘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氧化塘区域风险评估报告》，并进行了专家评审，其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意见为 “该企业在氧化塘区域临时堆存的白泥属于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环境风险因子为PH；尚未对堆存区域的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造成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随意堆存的白泥暂未对该区域的土壤、地表水、地下水造成污染”。\n\n5. 开展环境治理。 根据省环科院污染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结论，结合实际情况，丰利纸业委托有资质的技术单位编制了《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氧化塘区域留存废渣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了专家评审，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现企业已按方案要求完成氧化塘白泥清挖工作，共清挖白泥约 146952吨，并完成了氧化塘区域生态修复工作。\n\n五、整改效果\n\n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于 2026年 1 月 7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现场验收核查。\n\n六、公示期限\n\n公示期限： 2026年 2 月 2 6 日至 2026年 3 月 10 日，共 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n\n联系方式： 0730-8879 894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 1203室",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监测网络和体系有待全面构建”  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62957.html", "publish_date": "2026-02-25", "content":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及《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 监测网络和体系有待全面构建，离 ‘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问题已按时限要求全面完成整改，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n\n一、 反馈问题\n\n监测网络和体系有待全面构建，离 “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n\n二、 整改目标\n\n2025年基本建成“天空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监测格局，基本形成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监测体系，监测数据真、准、全得到有效保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显著增强。\n\n三、 整改措施\n\n1. 强化工作统筹。以《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湘办〔 2021〕14号）为引领，强化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统筹，压实县市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责任，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县级监测能力标准，50%以上（含）县级监测站具备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n\n2. 做好总体设计。聚焦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湖南省 “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按要求制定《岳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并组织实施，明确全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能力、体系等方面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及保障措施，强化规划引领。\n\n3. 完善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的水气土生态环境考核评价监测网络， 2021年开始强化遥感监测及移动监测应用，开展遥感监测的地面校验印证、移动走航、动态点位监测；2023年12月31日前，“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初步形成，具备从点、线、面多维度判断环境状况能力。\n\n4. 提高预警能力。 2021年12月31日前实现市、县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控全覆盖，建设1座大气颗粒物组分站，基本形成空气7天预警能力；逐步提升全市地表水监测断面自动监测水平，2021年12月31日前初步形成、2023年12月31日前基本形成水质预警预报能力。\n\n5. 补齐监测短板。增设生态质量监测站点，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的监测监控。深化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2021年、2023年、2025年县级监测站具备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的占比分别达到50%、70%、100%。加强污染源及工业园区排污监测监控，推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自动监测责任落实，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响应机制。加强县级监测站实验室标准化建设，2023年底前50%以上的县级监测站实验室完成标准化达标建设，2025年底前所有县级监测站实验室完成标准化达标建设。\n\n四、 整改完成情况\n\n1. 我市 印发了《关于加快完成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岳生环委办函〔 2023〕85号），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保障工作经费，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建设考核细则》（湘环办〔2022〕152号） 要求 在 2023年底前完成辖区内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丙类机构的创建及验收工作。目前，我市6个县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均已完成丙类监测机构的创建工作，基本具备在辖区内开展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n\n2.我市已依据《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制定了《岳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并组织实施，明确了全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能力、体系等方面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及保障措施。\n\n3.“十四五”期间，我市已按省生态环境厅部署要求完成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全覆盖和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积极推进监测网络数智化升级。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方面，我市共有5个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7个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个国家级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个VOC组分站、1个颗粒物组分站，1个港口交通污染监测站、1个公路交通污染监测站和1个机场交通污染监测站，在城区共布设了50个空气质量小微站，在云溪区和华容县布设了1个空气质量边界站和辅助站，建设了无人机遥控监测网络；水环境质量监测方面，我市共有50个国、省控考核断面，其中14个为自动监测站，2023年新建了6个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还布设了21个内湖水质监测断面、2个重金属水质底泥监测断面；噪声环境质量监测方面，在城区共布设了15个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站，232个手工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方面，我市共布设了401个国省级网土壤监测点位；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方面，我市共有22个国省级网地下水监测井；酸雨监测方面，在市城区布设了3个酸雨半自动监测站，各县市城区内各布设了1个酸雨半自动监测站，生态监测方面，我市共布设了生态监测点160个，2022年开展了遥感监测的地面校验印证，水生态监测国控监测点位6个，省控监测点位8个，上述自动监测站点均已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平台系统联网，后期，将按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继续加强监测网络建设。\n\n4. 我市已 实现市、县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控全覆盖 ， 在市城区内布设了 国、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VOC和颗粒物组分站，机场、公路和港口交通污染监测站，县市城区内布设了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 2020年12月开始已 基本形成空气 7天预警能力； 我市共有 14个国、省控和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和6个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 逐步提升全市地表水监测断面自动监测水平，基本形成水质预警预报能力。\n\n5.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深入开展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与评价工作，有效支撑生态保护监管。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牵头，联合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湖南农业大学及湖南省岳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四家单位共同申报，在洞庭湖湿地建立生态质量监测样地网络，开展生态质量监测，协同提升地面监测、遥感验证和生物多样性监测能力。强力 推动排污单位 开展 自行监测 ， 严格监督抽查，联合湖南省岳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按溯源管理的原则，抽选全市 135家重点排污企业（以不低于10%比例抽取）开展专项检查，通过现场核查、抽查检测报告、比对原始记录等方式，依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现场评估细则》打分，摸清问题底数，对检查反馈的461个问题建立台账，已限期督办到位；组织监测、执法部门，加密日常监管，将自动、手工监测设备使用情况、视频监控安装与联网情况排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机制，2024年完成排查453次，排查问题125个，已立行立改到位，立案10起，累计处罚39.2313万元。\n\n五、公示期限\n\n公示期限： 2026年2月 26 日至 2026年 3 月 10 日，共 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联系电话：0730-8879809；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62517.html", "publish_date": "2026-02-24", "content":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n\n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n\n(一)坚持党的领导，扛牢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政府第36次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5年版）》，组织开展2次会前学法。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推动行政执法领域“四乱”整治、“三率”优化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调研落实落细。市政府常务会议5次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和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分管副市长多次调度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聚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系统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各项工作。\n\n（二）突出良法善治，保障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立法供给。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出台《岳阳市樟树港辣椒保护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规章，以精准立法护航发展、保障民生。二是推进依法决策。编制《岳阳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本年度对规范性文件开展1次全面清理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涉营商环境等4次专项清理，梳理政策措施900余件，其中废止139件、修改18件、宣布失效182件。全年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会议纪要等270份，提出意见建议309条，涉及金额335.58亿元，为湖南旅发大会、G4京港澳高速（岳阳段）扩容等重大项目提供全流程法治保障。三是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全面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和“扫码入企”各项工作规定，实现入企检查频次、罚没收入“双下降”。上传涉企执法问题线索636条，移送纪检监察线索92条，推动公安交警清理电子监控、教体部门整治校外培训、发改部门规范协会收费，实现“查改治”一体推进。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全面梳理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全市390家单位完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公示。东洞庭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较好成效，湖区实现监管全覆盖，违规垂钓乱象基本得到遏制。五是提升复议应诉质效。扎实推进“三率”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挚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出庭应诉，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分别下降7.7个、13.1个百分点。\n\n（三）践行法治为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一是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线上可办率提升至100%，全市平台办件量突破30万件，居全省第一。在全省率先完成“湘易办”市州旗舰店技术改造，用户注册量107.86万人次，累计接入30余项特色服务，办事效率提升50%以上，综合成绩排全省第二。二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领导干部常态化接访下访，全年市、县领导下沉接访1953次，全市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3.59%，信访工作法治化可量化指标居全省前列。全域推行“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完成30家调解组织省级规范化建设，全年调解成功案件27700余件，成功率94.5%。三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巴陵有爱 律动护‘新’”法律服务中心挂牌，为新就业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获评省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01件，接待现场咨询6100余人次，案件回访满意率100%。四是提升普法质效。发挥“守护好一江碧水”法治宣传教育省级示范基地作用，举办“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教育周”，普法微视频竞赛3部作品获省级奖项。\n\n（四）深化多元协同，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高质高效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70件、政协委员提案257件。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调研，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二是强化纪检监察协作配合。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政府建设日常监督十条措施》，建立“双专班”机制，通过“每月调度、两月会商、常态约谈”深挖执法乱象根源。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发布岳阳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开展12345热线“领导接听日和部门轮值日”活动，畅通民生诉求渠道，推动政府依法依规办好民生实事。\n\n二、存在的问题\n\n一是行政机关应诉能力有差距，行政诉讼败诉率偏高。二是东洞庭湖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有待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有待健全。三是依法决策意识有待提升，个别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不到位。\n\n三、2026年主要任务和工作打算\n\n一是树牢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坚持人民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深化法治改革。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加强跨部门、跨领域执法协同。健全行政诉讼“府院联动”机制，持续推动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双下降”。加快行政执法数字化转型，推广智能监管手段，提升执法效能。三是保障法治供给。加强法治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优质法治资源向基层下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地方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外法治工作，为岳企出境提供多样化、精准化法律服务。",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印发2026年市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63039.html", "publish_date": "2026-02-24", "content": "",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公开征求《岳阳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61887.html", "publish_date": "2026-02-12", "content":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现将《岳阳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3月13日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城管局政策法规科。\n\n电话：0730-8857591\n\n传真：0730-8708228\n\n邮箱：yyscgjfgk@126.com\n\n通讯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217号\n\n邮政编码：414000\n\n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n\n2026年2月12日\n\n岳阳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n\n（征求意见稿）\n\n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n\n第二条　[适用范围、定义及原则] 本市行政区划内建筑垃圾的减量减排、循环利用，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等处置活动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n\n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n\n建筑垃圾中属于危险废物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n\n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n\n第三条  [政府职责]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n\n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源头管理以及协同配合工作。\n\n第四条　[部门职责]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等活动进行监管。\n\n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指导城镇装饰装修垃圾源头投放、收集管理，指导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广，并做好协同监管工作。\n\n发展改革、工信、财政、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督、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n\n第五条  [编制规划]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并分别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n\n第六条  [群众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n\n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并建立奖励机制，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n\n第七条　[投放的禁止性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n\n第八条　[源头管理] 本市推广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鼓励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行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n\n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运输、消纳和利用费用纳入工程预算。\n\n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运输、消纳和利用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并单独列支。\n\n第九条　[施工单位的处理方案]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于进场施工前报工程项目所在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备案。\n\n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n\n（一）建设或者拆迁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n\n（二）建筑垃圾种类、数量和清运工期；\n\n（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n\n（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n\n调整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将调整的内容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工程项目所在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备案。\n\n第十条  [施工单位作业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围挡隔离作业，设立警示标志、设置公示牌，采取降尘措施，及时处置建筑垃圾。\n\n第十一条  [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 本市实行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n\n（一）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或者其他管理者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确定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n\n（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管理区域，本单位为责任人；\n\n（三）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绿地、机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停车场、物流场所和商品交易、展览、宾馆、餐饮等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n\n（四）居民自建房以及其他场所，产权人为责任人。\n\n第十二条　[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义务] 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装修垃圾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并履行下列义务：\n\n（一）按照规范设置装修垃圾贮存设施、场所，保持整洁，并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n\n（二）明确装修垃圾投放规范、投放时间、监督投诉方式等事项；\n\n（三）督促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投放，劝阻、制止违法投放行为；\n\n（四）及时联系经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清运装修垃圾。\n\n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设置装修垃圾贮存设施、场所的，应当告知所在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指定装修垃圾贮存设施、场所。\n\n装修垃圾贮存设施、场所设置规范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另行制定。\n\n第十三条　[装修垃圾投放要求] 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具体投放要求：\n\n（一）将装修垃圾进行分类袋装、捆绑、箱体收集，并及时堆放到指定的装修垃圾贮存设施、场所或委托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n\n（二）装修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垃圾另行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n\n第十四条　[运输单位核准制度]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申请核准。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不得从事建筑垃圾的运输。\n\n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及时核准，并将经依法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向社会公布。\n\n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依法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输。\n\n鼓励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运输单位采用新型环保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n\n第十五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规定]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n\n（一）按照核准的地点装载和倾卸；\n\n（二）遵守道路交通通行规定，不得超载、超限；\n\n（三）密闭运输，不得沿途丢弃、遗撒；\n\n（四）车辆证照齐全、号码清晰；\n\n（五）运输车辆驶离现场时应当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n\n（六）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n\n（七）不得私自拆除、损坏、停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卫星定位系统；\n\n（八）将建筑垃圾运送至经依法核准的建筑垃圾利用、消纳处置设施、场所。\n\n建筑垃圾运输路线、时间等事项，由运输单位办理处置核准文件时提出申请，经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会同交通管理等部门共同确定；运输路线、时间等事项的确定，应当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并避开道路交通流量高峰期。\n\n第十六条  [污染清除费用的规定] 运输建筑垃圾造成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污染，需要立即清除，当事人不能清除的，由污染发生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决定立即实施清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清除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n\n第十七条  [处置核准制度] 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核准制度。\n\n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提出申请。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及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并颁发核准文件；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n\n未经核准不得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不得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n\n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n\n第十八条　[跨区域处置建筑垃圾] 跨区域处置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进行调配。\n\n第十九条  [消纳设施、场所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受纳建筑垃圾。\n\n禁止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的其他区域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n\n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应当符合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并法律、法规取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n\n第二十条  [利用规定] 建筑垃圾可以直接利用的，应当直接利用；不能直接利用的，应当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消纳处置。\n\n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将符合标准的城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范围，并向社会公布。\n\n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将城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纳入设计。\n\n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完善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政府采购制度，依据国家、省规定将符合标准的城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n\n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项目，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工程项目，在满足使用功能和符合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用符合标准的城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n\n第二十一条　[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n\n第二十二条　[部门人员的责任]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垃圾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n第二十三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度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十一批）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60599.html", "publish_date": "2026-02-04", "content": "根据岳政办发〔2023〕6号、岳建发〔2023〕11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申报流程》等规定，经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卫健委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现对我市城区2026年度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十一批468户，具体名单见附件）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2月4日-2月10日）。\n\n凡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市财政局综合规划科反映（联系电话：0730-8849432）。温馨提示：公示期满后，预计将在2周后打款，请大家耐心等待。\n\n附件：\n\n[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度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十一批）的公示.pdf](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2/2026020417122558712.pdf)\n\n[岳财函〔2026〕16号市城区2026年度购房人财政补贴公示名单（新政策第十一批）.xls](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2/2026020417111648812.xls)\n\n岳阳市财政局\n\n2026年2月4日", "attachments": "[{\"title\":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度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十一批）的公示.pdf\",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2/2026020417122558712.pdf\"}, {\"title\": \"岳财函〔2026〕16号市城区2026年度购房人财政补贴公示名单（新政策第十一批）.xls\",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2/2026020417111648812.xls\"}]",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名单",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53999.html", "publish_date": "2026-01-14", "content": "岳阳市市直单位新闻发言人名单\n\n序号 单位 新闻发言人 职务 新闻发布工作 机构电话 1 市人大 李正钧 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 0730-8788609 2 市政协 罗 鹏 研究室主任 0730-879870 6 3 市纪委监委 罗 锋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纪委监委秘书长 0730-8889720 4 市中级 人民 法院 卢安林 党组成员、副院长 0730-8840609 5 市 人民 检察院 钟 沁 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 0730-3052030 6 市 工商联 葛取兵 党组成员、副主席 0730-8882269 7 市委组织部 罗 岚 副部长 0730-8889069 8 市委统战部 方正春 副部长 0730- 8889335 9 市委政法委 谭勇波 副书记 0730-8889269 10 市委网信办 赵 泉 副主任 0730-8889498 11 市委编办 谭 星 副主任 0730-8889694 12 市 委 台办 苏 华 副主任 0730-8889652 13 市直机关工委 周雄勇 副书记 0730-8889338 14 市委老干部局 龙国旺 副局长 0730-8880747 15 岳阳日报社 曹 勇 党组成员、副社长、 副总编辑 0730-8809538 16 市委党校 王建华 教育长 0730-8396519 17 市发改委 吴有祥 党组成员、副主任 0730- 8880470 18 市教育体育局 陈育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805862 19 市科技局 谢晓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845903 20 市工信局 黄兴旺 总经济师 0730-8715396 21 市民政局 许勇兵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0730-8878336 22 市司法局 何 杰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0730-8222384 23 市财政局 陆敏刚 副局长 0730-8845528 24 市人社局 刘畅桢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882368 2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袁 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287713 26 市 生态环境 局 卢奕良 总工程师 0730-8879800 27 市住建局 刘 斌 三级调研员 0730-8222580 28 市城管局 姚恒毅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839358 29 市交通 运输 局 张建辉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0730-8715485 30 市水利局 朱敬礼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092268 31 市农业 农村局 陈 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 - 8687806 32 市商务局 刘 琛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688068 33 市 文旅广电 局 徐 佳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224117 34 市卫健委 李 伟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0730-8222629 35 市审计局 毛朝晖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295100 36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余晓霞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878216 37 市应急管理局 刘贵元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0730-8788526 38 市林业局 付冬蕾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845687 39 市 市场 监督管理局 张 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224552 40 市统计局 袁丹宁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788799 41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谢专一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880993 42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陈平刚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0730-8886666 43 市信访局 杨军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880289 44 市医保局 陈双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251533 45 市数据局 包 婧 副局长 0730-8880076 46 市口岸办 周宗佑 党组成员、副主任 0730-8880136 47 市国资委 苏 鹊 党委委员、副主任 0730-8722109 48 市供销 合作联 社 邱 梁 党委委员、 理事会副主任 0730-3103396 49 市广播电视台 刘 涛 党组成员、副台长、 副总编辑 0730-2733003 50 市总工会 唐 慧 党组成员、副主席 0730-8726819 51 团市委 吴倩男 副书记 0730-8889771 52 市妇联 杨 景 党组成员、副主席 0730-8889621 53 市 文联 周志辉 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提名人选 0730-8976529 54 市科协 彭岳斌 副主席 0730-8629990 55 市 侨联 刘永平 党组成员、副主席 0730-8889827 56 市 贸促会 李 敏 党组成员、副会长 0730-8208985 57 市社科联 谭 綮 党组成员、副主席 0730- 8889056 58 市 残联 戴述广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0730-8708378 59 市计生协会 彭一敖 秘书长 0730-8738020 60 市红十字会 张 樱 党组成员、副监事长 0730-8210246\n\n序号 单位 新闻发言人 职务 新闻发布工作 机构电话 1 市人大 李正钧 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 0730-8788609 2 市政协 罗 鹏 研究室主任 0730-879870 6 3 市纪委监委 罗 锋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纪委监委秘书长 0730-8889720 4 市中级 人民 法院 卢安林 党组成员、副院长 0730-8840609 5 市 人民 检察院 钟 沁 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 0730-3052030 6 市 工商联 葛取兵 党组成员、副主席 0730-8882269 7 市委组织部 罗 岚 副部长 0730-8889069 8 市委统战部 方正春 副部长 0730- 8889335 9 市委政法委 谭勇波 副书记 0730-8889269 10 市委网信办 赵 泉 副主任 0730-8889498 11 市委编办 谭 星 副主任 0730-8889694 12 市 委 台办 苏 华 副主任 0730-8889652 13 市直机关工委 周雄勇 副书记 0730-8889338 14 市委老干部局 龙国旺 副局长 0730-8880747 15 岳阳日报社 曹 勇 党组成员、副社长、 副总编辑 0730-8809538 16 市委党校 王建华 教育长 0730-8396519 17 市发改委 吴有祥 党组成员、副主任 0730- 8880470 18 市教育体育局 陈育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805862 19 市科技局 谢晓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845903 20 市工信局 黄兴旺 总经济师 0730-8715396 21 市民政局 许勇兵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0730-8878336 22 市司法局 何 杰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0730-8222384 23 市财政局 陆敏刚 副局长 0730-8845528 24 市人社局 刘畅桢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882368 2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袁 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287713 26 市 生态环境 局 卢奕良 总工程师 0730-8879800 27 市住建局 刘 斌 三级调研员 0730-8222580 28 市城管局 姚恒毅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839358 29 市交通 运输 局 张建辉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0730-8715485 30 市水利局 朱敬礼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092268 31 市农业 农村局 陈 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 - 8687806 32 市商务局 刘 琛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688068 33 市 文旅广电 局 徐 佳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224117 34 市卫健委 李 伟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0730-8222629 35 市审计局 毛朝晖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295100 36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余晓霞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878216 37 市应急管理局 刘贵元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0730-8788526 38 市林业局 付冬蕾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845687 39 市 市场 监督管理局 张 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224552 40 市统计局 袁丹宁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788799 41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谢专一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880993 42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陈平刚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0730-8886666 43 市信访局 杨军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880289 44 市医保局 陈双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0730-8251533 45 市数据局 包 婧 副局长 0730-8880076 46 市口岸办 周宗佑 党组成员、副主任 0730-8880136 47 市国资委 苏 鹊 党委委员、副主任 0730-8722109 48 市供销 合作联 社 邱 梁 党委委员、 理事会副主任 0730-3103396 49 市广播电视台 刘 涛 党组成员、副台长、 副总编辑 0730-2733003 50 市总工会 唐 慧 党组成员、副主席 0730-8726819 51 团市委 吴倩男 副书记 0730-8889771 52 市妇联 杨 景 党组成员、副主席 0730-8889621 53 市 文联 周志辉 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提名人选 0730-8976529 54 市科协 彭岳斌 副主席 0730-8629990 55 市 侨联 刘永平 党组成员、副主席 0730-8889827 56 市 贸促会 李 敏 党组成员、副会长 0730-8208985 57 市社科联 谭 綮 党组成员、副主席 0730- 8889056 58 市 残联 戴述广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0730-8708378 59 市计生协会 彭一敖 秘书长 0730-8738020 60 市红十字会 张 樱 党组成员、副监事长 0730-8210246\n\n| 序号 | 单位 | 新闻发言人 | 职务 | 新闻发布工作 机构电话 |\n| 1 | 市人大 | 李正钧 | 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 | 0730-8788609 |\n| 2 | 市政协 | 罗 鹏 | 研究室主任 | 0730-879870 6 |\n| 3 | 市纪委监委 | 罗 锋 |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纪委监委秘书长 | 0730-8889720 |\n| 4 | 市中级 人民 法院 | 卢安林 | 党组成员、副院长 | 0730-8840609 |\n| 5 | 市 人民 检察院 | 钟 沁 | 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 | 0730-3052030 |\n| 6 | 市 工商联 | 葛取兵 | 党组成员、副主席 | 0730-8882269 |\n| 7 | 市委组织部 | 罗 岚 | 副部长 | 0730-8889069 |\n| 8 | 市委统战部 | 方正春 | 副部长 | 0730- 8889335 |\n| 9 | 市委政法委 | 谭勇波 | 副书记 | 0730-8889269 |\n| 10 | 市委网信办 | 赵 泉 | 副主任 | 0730-8889498 |\n| 11 | 市委编办 | 谭 星 | 副主任 | 0730-8889694 |\n| 12 | 市 委 台办 | 苏 华 | 副主任 | 0730-8889652 |\n| 13 | 市直机关工委 | 周雄勇 | 副书记 | 0730-8889338 |\n| 14 | 市委老干部局 | 龙国旺 | 副局长 | 0730-8880747 |\n| 15 | 岳阳日报社 | 曹 勇 | 党组成员、副社长、 副总编辑 | 0730-8809538 |\n| 16 | 市委党校 | 王建华 | 教育长 | 0730-8396519 |\n| 17 | 市发改委 | 吴有祥 | 党组成员、副主任 | 0730- 8880470 |\n| 18 | 市教育体育局 | 陈育文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730-8805862 |\n| 19 | 市科技局 | 谢晓锋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730-8845903 |\n| 20 | 市工信局 | 黄兴旺 | 总经济师 | 0730-8715396 |\n| 21 | 市民政局 | 许勇兵 |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 0730-8878336 |\n| 22 | 市司法局 | 何 杰 |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 0730-8222384 |\n| 23 | 市财政局 | 陆敏刚 | 副局长 | 0730-8845528 |\n| 24 | 市人社局 | 刘畅桢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730-8882368 |\n| 25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袁 强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730-8287713 |\n| 26 | 市 生态环境 局 | 卢奕良 | 总工程师 | 0730-8879800 |\n| 27 | 市住建局 | 刘 斌 | 三级调研员 | 0730-8222580 |\n| 28 | 市城管局 | 姚恒毅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730-8839358 |\n| 29 | 市交通 运输 局 | 张建辉 |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 0730-8715485 |\n| 30 | 市水利局 | 朱敬礼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730-8092268 |\n| 31 | 市农业 农村局 | 陈 刚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730 - 8687806 |\n| 32 | 市商务局 | 刘 琛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730-8688068 |\n| 33 | 市 文旅广电 局 | 徐 佳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730-8224117 |\n| 34 | 市卫健委 | 李 伟 |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 0730-8222629 |\n| 35 | 市审计局 | 毛朝晖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730-8295100 |\n| 36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余晓霞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730-8878216 |\n| 37 | 市应急管理局 | 刘贵元 |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 0730-8788526 |\n| 38 | 市林业局 | 付冬蕾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730-8845687 |\n| 39 | 市 市场 监督管理局 | 张 忠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730-8224552 |\n| 40 | 市统计局 | 袁丹宁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730-8788799 |\n| 41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谢专一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730-8880993 |\n| 42 |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陈平刚 |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 0730-8886666 |\n| 43 | 市信访局 | 杨军明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730-8880289 |\n| 44 | 市医保局 | 陈双平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730-8251533 |\n| 45 | 市数据局 | 包 婧 | 副局长 | 0730-8880076 |\n| 46 | 市口岸办 | 周宗佑 | 党组成员、副主任 | 0730-8880136 |\n| 47 | 市国资委 | 苏 鹊 | 党委委员、副主任 | 0730-8722109 |\n| 48 | 市供销 合作联 社 | 邱 梁 | 党委委员、 理事会副主任 | 0730-3103396 |\n| 49 | 市广播电视台 | 刘 涛 | 党组成员、副台长、 副总编辑 | 0730-2733003 |\n| 50 | 市总工会 | 唐 慧 | 党组成员、副主席 | 0730-8726819 |\n| 51 | 团市委 | 吴倩男 | 副书记 | 0730-8889771 |\n| 52 | 市妇联 | 杨 景 | 党组成员、副主席 | 0730-8889621 |\n| 53 | 市 文联 | 周志辉 | 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提名人选 | 0730-8976529 |\n| 54 | 市科协 | 彭岳斌 | 副主席 | 0730-8629990 |\n| 55 | 市 侨联 | 刘永平 | 党组成员、副主席 | 0730-8889827 |\n| 56 | 市 贸促会 | 李 敏 | 党组成员、副会长 | 0730-8208985 |\n| 57 | 市社科联 | 谭 綮 | 党组成员、副主席 | 0730- 8889056 |\n| 58 | 市 残联 | 戴述广 |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 0730-8708378 |\n| 59 | 市计生协会 | 彭一敖 | 秘书长 | 0730-8738020 |\n| 60 | 市红十字会 | 张 樱 | 党组成员、副监事长 | 0730-8210246 |\n\n序号\n\n单位\n\n新闻发言人\n\n职务\n\n新闻发布工作\n\n机构电话\n\n1\n\n市人大\n\n李正钧\n\n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n\n0730-8788609\n\n2\n\n市政协\n\n罗 鹏\n\n研究室主任\n\n0730-879870 6\n\n3\n\n市纪委监委\n\n罗 锋\n\n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纪委监委秘书长\n\n0730-8889720\n\n4\n\n市中级 人民 法院\n\n卢安林\n\n党组成员、副院长\n\n0730-8840609\n\n5\n\n市 人民 检察院\n\n钟 沁\n\n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n\n0730-3052030\n\n6\n\n市 工商联\n\n葛取兵\n\n党组成员、副主席\n\n0730-8882269\n\n7\n\n市委组织部\n\n罗 岚\n\n副部长\n\n0730-8889069\n\n8\n\n市委统战部\n\n方正春\n\n副部长\n\n0730- 8889335\n\n9\n\n市委政法委\n\n谭勇波\n\n副书记\n\n0730-8889269\n\n10\n\n市委网信办\n\n赵 泉\n\n副主任\n\n0730-8889498\n\n11\n\n市委编办\n\n谭 星\n\n副主任\n\n0730-8889694\n\n12\n\n市 委 台办\n\n苏 华\n\n副主任\n\n0730-8889652\n\n13\n\n市直机关工委\n\n周雄勇\n\n副书记\n\n0730-8889338\n\n14\n\n市委老干部局\n\n龙国旺\n\n副局长\n\n0730-8880747\n\n15\n\n岳阳日报社\n\n曹 勇\n\n党组成员、副社长、\n\n副总编辑\n\n0730-8809538\n\n16\n\n市委党校\n\n王建华\n\n教育长\n\n0730-8396519\n\n17\n\n市发改委\n\n吴有祥\n\n党组成员、副主任\n\n0730- 8880470\n\n18\n\n市教育体育局\n\n陈育文\n\n党组成员、副局长\n\n0730-8805862\n\n19\n\n市科技局\n\n谢晓锋\n\n党组成员、副局长\n\n0730-8845903\n\n20\n\n市工信局\n\n黄兴旺\n\n总经济师\n\n0730-8715396\n\n21\n\n市民政局\n\n许勇兵\n\n党组副书记、副局长\n\n0730-8878336\n\n22\n\n市司法局\n\n何 杰\n\n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n\n0730-8222384\n\n23\n\n市财政局\n\n陆敏刚\n\n副局长\n\n0730-8845528\n\n24\n\n市人社局\n\n刘畅桢\n\n党组成员、副局长\n\n0730-8882368\n\n25\n\n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n\n袁 强\n\n党组成员、副局长\n\n0730-8287713\n\n26\n\n市 生态环境 局\n\n卢奕良\n\n总工程师\n\n0730-8879800\n\n27\n\n市住建局\n\n刘 斌\n\n三级调研员\n\n0730-8222580\n\n28\n\n市城管局\n\n姚恒毅\n\n党组成员、副局长\n\n0730-8839358\n\n29\n\n市交通 运输 局\n\n张建辉\n\n党组副书记、副局长\n\n0730-8715485\n\n30\n\n市水利局\n\n朱敬礼\n\n党组成员、副局长\n\n0730-8092268\n\n31\n\n市农业 农村局\n\n陈 刚\n\n党组成员、副局长\n\n0730 - 8687806\n\n32\n\n市商务局\n\n刘 琛\n\n党组成员、副局长\n\n0730-8688068\n\n33\n\n市 文旅广电 局\n\n徐 佳\n\n党组成员、副局长\n\n0730-8224117\n\n34\n\n市卫健委\n\n李 伟\n\n党组副书记、副主任\n\n0730-8222629\n\n35\n\n市审计局\n\n毛朝晖\n\n党组成员、副局长\n\n0730-8295100\n\n36\n\n市退役军人事务局\n\n余晓霞\n\n党组成员、副局长\n\n0730-8878216\n\n37\n\n市应急管理局\n\n刘贵元\n\n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n\n0730-8788526\n\n38\n\n市林业局\n\n付冬蕾\n\n党组成员、副局长\n\n0730-8845687\n\n39\n\n市 市场 监督管理局\n\n张 忠\n\n党组成员、副局长\n\n0730-8224552\n\n40\n\n市统计局\n\n袁丹宁\n\n党组成员、副局长\n\n0730-8788799\n\n41\n\n市机关事务管理局\n\n谢专一\n\n党组成员、副局长\n\n0730-8880993\n\n42\n\n市国防动员办公室\n\n陈平刚\n\n党组副书记、副主任\n\n0730-8886666\n\n43\n\n市信访局\n\n杨军明\n\n党组成员、副局长\n\n0730-8880289\n\n44\n\n市医保局\n\n陈双平\n\n党组成员、副局长\n\n0730-8251533\n\n45\n\n市数据局\n\n包 婧\n\n副局长\n\n0730-8880076\n\n46\n\n市口岸办\n\n周宗佑\n\n党组成员、副主任\n\n0730-8880136\n\n47\n\n市国资委\n\n苏 鹊\n\n党委委员、副主任\n\n0730-8722109\n\n48\n\n市供销 合作联 社\n\n邱 梁\n\n党委委员、\n\n理事会副主任\n\n0730-3103396\n\n49\n\n市广播电视台\n\n刘 涛\n\n党组成员、副台长、\n\n副总编辑\n\n0730-2733003\n\n50\n\n市总工会\n\n唐 慧\n\n党组成员、副主席\n\n0730-8726819\n\n51\n\n团市委\n\n吴倩男\n\n副书记\n\n0730-8889771\n\n52\n\n市妇联\n\n杨 景\n\n党组成员、副主席\n\n0730-8889621\n\n53\n\n市 文联\n\n周志辉\n\n党组副书记、副主席\n\n提名人选\n\n0730-8976529\n\n54\n\n市科协\n\n彭岳斌\n\n副主席\n\n0730-8629990\n\n55\n\n市 侨联\n\n刘永平\n\n党组成员、副主席\n\n0730-8889827\n\n56\n\n市 贸促会\n\n李 敏\n\n党组成员、副会长\n\n0730-8208985\n\n57\n\n市社科联\n\n谭 綮\n\n党组成员、副主席\n\n0730- 8889056\n\n58\n\n市 残联\n\n戴述广\n\n党组成员、副理事长\n\n0730-8708378\n\n59\n\n市计生协会\n\n彭一敖\n\n秘书长\n\n0730-8738020\n\n60\n\n市红十字会\n\n张 樱\n\n党组成员、副监事长\n\n0730-8210246\n\n岳阳市 各 县市区 党委、政府 新闻发言人名单\n\n序号 单位 新闻发言人 职务 对外联系电话 1 平江 县 党委 田 浩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0730-6222872 政府 张新年 县政府党组成员、 政府办主任 0730-6235548 2 岳阳 县 党委 王 靖 县委常委、 县委办主任 0730-7621031 政府 毛红波 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0730-7621221 3 华容 县 党委 方 洁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长 0730-4188007 政府 张水锋 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0730-4188003 4 湘阴 县 党委 陈剑龙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0730-2115669 政府 范文灿 县政府办主任 0730-2223205 5 临湘 市 党委 罗筱波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0730-3709295 政府 沈道平 市政府办主任 0730-3723121 6 汨罗 市 党委 胡 鹤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0730-5222676 政府 胡 义 市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0730-5172259 7 岳阳楼 区 党委 胡晓明 区委副书记、 宣传部部长 0730-8245359 政府 胡吉安 区政府办主任 0730-8245359 8 云溪 区 党委 綦小广 区委副书记、 宣传部部长 0730-8415028 政府 张文欢 区政府办主任 0730-8415061 9 君山 区 党委 王守文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0730-8170058 政府 许四海 区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0730-8171189 10 岳阳经开区 邓华良 区党工委委员、综合管理局局长 0730-8720870 11 岳阳临港 高新区 贺正哲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0730-8422226 12 南湖新区 彭 俊 区 党工委副书记 0730-8605798 徐 宁 区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0730-8850668 13 屈原管理 区 李德君 区党委委员、区党委管委办公室主任 0730-5720164 方 明 区党委办副主任 0730-5720168\n\n| 序号 | 单位 | 新闻发言人 | 职务 | 对外联系电话 |\n| 1 | 平江 县 | 党委 | 田 浩 |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 0730-6222872 |\n| 政府 | 张新年 | 县政府党组成员、 政府办主任 | 0730-6235548 |\n| 2 | 岳阳 县 | 党委 | 王 靖 | 县委常委、 县委办主任 | 0730-7621031 |\n| 政府 | 毛红波 | 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 0730-7621221 |\n| 3 | 华容 县 | 党委 | 方 洁 |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长 | 0730-4188007 |\n| 政府 | 张水锋 | 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 0730-4188003 |\n| 4 | 湘阴 县 | 党委 | 陈剑龙 |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 0730-2115669 |\n| 政府 | 范文灿 | 县政府办主任 | 0730-2223205 |\n| 5 | 临湘 市 | 党委 | 罗筱波 |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 0730-3709295 |\n| 政府 | 沈道平 | 市政府办主任 | 0730-3723121 |\n| 6 | 汨罗 市 | 党委 | 胡 鹤 |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 0730-5222676 |\n| 政府 | 胡 义 | 市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 0730-5172259 |\n| 7 | 岳阳楼 区 | 党委 | 胡晓明 | 区委副书记、 宣传部部长 | 0730-8245359 |\n| 政府 | 胡吉安 | 区政府办主任 | 0730-8245359 |\n| 8 | 云溪 区 | 党委 | 綦小广 | 区委副书记、 宣传部部长 | 0730-8415028 |\n| 政府 | 张文欢 | 区政府办主任 | 0730-8415061 |\n| 9 | 君山 区 | 党委 | 王守文 |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 0730-8170058 |\n| 政府 | 许四海 | 区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 0730-8171189 |\n| 10 | 岳阳经开区 | 邓华良 | 区党工委委员、综合管理局局长 | 0730-8720870 |\n| 11 | 岳阳临港 高新区 | 贺正哲 |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 0730-8422226 |\n| 12 | 南湖新区 | 彭 俊 | 区 党工委副书记 | 0730-8605798 |\n| 徐 宁 | 区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 0730-8850668 |\n| 13 | 屈原管理 区 | 李德君 | 区党委委员、区党委管委办公室主任 | 0730-5720164 |\n| 方 明 | 区党委办副主任 | 0730-5720168 |\n\n序号\n\n单位\n\n新闻发言人\n\n职务\n\n对外联系电话\n\n1\n\n平江 县\n\n党委\n\n田 浩\n\n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n\n0730-6222872\n\n政府\n\n张新年\n\n县政府党组成员、\n\n政府办主任\n\n0730-6235548\n\n2\n\n岳阳 县\n\n党委\n\n王 靖\n\n县委常委、\n\n县委办主任\n\n0730-7621031\n\n政府\n\n毛红波\n\n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n\n0730-7621221\n\n3\n\n华容 县\n\n党委\n\n方 洁\n\n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长\n\n0730-4188007\n\n政府\n\n张水锋\n\n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n\n0730-4188003\n\n4\n\n湘阴 县\n\n党委\n\n陈剑龙\n\n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n\n0730-2115669\n\n政府\n\n范文灿\n\n县政府办主任\n\n0730-2223205\n\n5\n\n临湘 市\n\n党委\n\n罗筱波\n\n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n\n0730-3709295\n\n政府\n\n沈道平\n\n市政府办主任\n\n0730-3723121\n\n6\n\n汨罗 市\n\n党委\n\n胡 鹤\n\n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n\n0730-5222676\n\n政府\n\n胡 义\n\n市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n\n0730-5172259\n\n7\n\n岳阳楼 区\n\n党委\n\n胡晓明\n\n区委副书记、\n\n宣传部部长\n\n0730-8245359\n\n政府\n\n胡吉安\n\n区政府办主任\n\n0730-8245359\n\n8\n\n云溪 区\n\n党委\n\n綦小广\n\n区委副书记、\n\n宣传部部长\n\n0730-8415028\n\n政府\n\n张文欢\n\n区政府办主任\n\n0730-8415061\n\n9\n\n君山 区\n\n党委\n\n王守文\n\n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n\n0730-8170058\n\n政府\n\n许四海\n\n区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n\n0730-8171189\n\n10\n\n岳阳经开区\n\n邓华良\n\n区党工委委员、综合管理局局长\n\n0730-8720870\n\n11\n\n岳阳临港\n\n高新区\n\n贺正哲\n\n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n\n0730-8422226\n\n12\n\n南湖新区\n\n彭 俊\n\n区 党工委副书记\n\n0730-8605798\n\n徐 宁\n\n区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n\n0730-8850668\n\n13\n\n屈原管理 区\n\n李德君\n\n区党委委员、区党委管委办公室主任\n\n0730-5720164\n\n方 明\n\n区党委办副主任\n\n0730-5720168",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开展岳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51087.html", "publish_date": "2026-01-05", "content": "[岳教体通（2025）78号关于开展岳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doc](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1/2026010515384139851.doc)\n\n![](http://www.yueyang.gov.cn/creatorCM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doc.gif)", "attachments": "[{\"title\": \"岳教体通（2025）78号关于开展岳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601/2026010515384139851.doc\"}]",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冷水铺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51023.html", "publish_date": "2026-01-05", "content": "为确保雨污分流工程顺利进行和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相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n\n一、管制时间\n\n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31日。\n\n二、管制路段\n\n冷水铺路与洛王路十字路口东南角辅道路段。\n\n三、交通分流方案\n\n交通管制期间，行经车辆利用预留的车道通行。\n\n施工期间，请行经管制路段车辆驾驶人遵守现场交通指示标志，听从交通安全引导员和交警的指挥，确保安全有序通行。\n\n岳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n\n2025年12月30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婀������������″����充����ョ画寮�灞�2026骞存��璐瑰��浠ユ�ф�㈡�版椿��ㄧ��������", "page_url": "http://swt.hunan.gov.cn/swt/hnswt/85753/fdzdgknr/tzgg/202512/t20251231_718732313033042048.html", "publish_date": "2026-01-05", "content": "",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2026年岳阳市“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 元旦、春节文明过节倡议书",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49975.html", "publish_date": "2025-12-31", "content": "广大城乡居民：\n\n新年伊始，万象更新！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我们特发出如下倡议：\n\n一、弘扬新风，遵守公德。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营造文明和谐过节氛围，破除相互攀比、大吃大喝、打牌赌博等陈规陋习，自觉遵守文明公约和村规民约。\n\n二、婚事新办，文明简约。树立正确婚恋观，坚决抵制“天价”彩礼，倡导“要幸福不要彩礼”，提倡婚事新办，反对铺张浪费。追求庄重典雅、简朴温馨的结婚仪式，崇尚文明喜庆办婚，抵制低俗婚闹和封建迷信。\n\n三、节俭治丧，文明祭扫。弘扬中华孝道文化，树立厚养薄葬理念，提倡丧事简办。倡导简化治丧流程，摈弃大操大办、看黄历出长丧、占道治丧等陋习。鼓励采用网络祭奠、鲜花祭祀、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等绿色低碳方式缅怀先人。\n\n新年新气象，新年新风尚。让我们一起“破陈规、除陋习、传文明、树新风”，自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七个岳阳”新篇章贡献“文明”力量！",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东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任务依然繁重）",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50934.html", "publish_date": "2025-12-26", "content": "我区已完成1个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n\n问题：东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任务依然繁重。2020年1-8月，岳阳楼、洞庭湖出口、鹿角、东洞庭湖、横岭湖、虞公庙、扁山、南湖等断面水质超Ⅲ类标准，主要是总磷超标；华容县、岳阳县、湘阴县部分断面水质同比出现下降；华容县、岳阳县地表水考核断面全省排名靠后。\n\n整改完成情况：\n\n1.从2025年1-11月，南湖断面总体保持地表水Ⅲ类标准，达到考核目标；扁山断面总磷平均浓度为0.059mg/L，达到考核目标。\n\n2.2025年1-11月，共开展30余次水质断面巡查工作。\n\n3.蓝藻防控与应急举措：已正式启动《2025年南湖新区南湖蓝藻预防与处置应急预案》及《南湖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办法》。2024 年以来未发生蓝藻大规模爆发情况。\n\n4.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湖滨片区污水收集管网清淤、修复及新建工程。\n\n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n\n2025年12月26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洞庭湖总磷超标涉农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47278.html", "publish_date": "2025-12-24", "content": "一、反馈问题\n\n洞庭湖总磷超标问题在思想认识、职责落实、源头管控等方面努力不够，对境内新墙河、华容河、汨罗江来水总磷高于洞庭湖总磷问题解决办法不多、措施不硬，效果不明显，2024年1月、2月，东洞庭湖总磷出现反弹。\n\n二、整改目标\n\n进一步深化对洞庭湖总磷控制与削减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有效形成；到2025年底，洞庭湖岳阳湖区总磷年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考核目标(≤0.07mg/L)，汨罗江、新墙河、华容河、藕池河东支入湖来水总磷低于0.07mg/L，推进洞庭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n\n三、整改措施\n\n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和研讨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生态环境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三管三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履行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应职责，各县市区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每年专题研究生态环境重大问题，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体制机制、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n\n2．持续推进洞庭湖总磷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落实《岳阳市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岳阳市“碧水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5年）》《洞庭湖岳阳湖区总磷达标攻坚方案（2023―2025年）》，持续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雨污管网错混接及管网病害缺陷修复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推进集中连片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落实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项目年度任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持续推进）\n\n3．开展境内入洞庭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开展汨罗江、新墙河、华容河、藕池河东支流域总磷削减与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制定入湖四河水环境质量年度管控方案，并因地制宜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河湖缓冲带修复建设、生态水网建设等工程措施，保障入湖河流水质稳定达标、总磷浓度逐步降低。（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持续推进）\n\n4．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按时限全面完成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进实施《岳阳市入河（湖）排污口全覆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形成权责清晰的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管理体系。（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持续推进）\n\n5．强化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常态化开展涉河涉水、城镇排水、工业企业（园区）、畜禽水产养殖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洗涤用品市场监管，对城镇排水主体、污水处理厂、船舶码头和航运污染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n\n四、整改完成情况\n\n在收到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农业农村部门职责职能，完成了以下整改工作。\n\n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积极构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学、机关党委督导学、党支部集中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交流学、党员自主学“五学联动”常态化学习机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支部集中学习130余次。2025年全市先后召开了农业面源污染工作部署会议27次，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涉农问题，开展分线或联合督导4次，同步分线开展业务指导，压实工作责任。\n\n2.持续推进洞庭湖总磷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严格贯彻落实《岳阳市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3个方案要求。一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对全市畜禽养殖污染开展地毯式排查，全市共排查养殖场户5769个，其中规模养殖场2022个、规下养殖户3747个；发现存在问题养殖主体523个，其中设施配套不到位128个、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未正常维护128个、土地消纳面积不达标27个、雨污分流不彻底49个、协议台账不规范64个，粪污渗漏、溢流、直排等其他问题127个，问题整改到位523个，整改完成率100%；在平江县、岳阳县、华容县、屈原管理区等4个县区实施洞庭湖区规模以下养殖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项目总投资3800万余元，对644个养殖主体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二是推进集中连片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按照《2025年岳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岳生环委办〔2025〕21号、岳农函〔2025〕62号）》《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验收销号标准及程序指导意见》（湘生环委办〔2025〕13号）要求，我局圆满完成了8个县市区共计20772亩水产养殖池塘改造治理任务，其中完成17871亩集中连片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和2901亩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任务。同时完成了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夏季攻势”任务销号市级复核和市生环委备案。三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岳阳楼区成功申报实施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已完成，项目进度在全省排前列。四是落实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项目年度任务。2025年交办我局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涉农任务4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n\n3.因地制宜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通过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措施，推动化肥农药使利率持续提高。2025年市本级发布7期病虫情报，县市区共发布病虫情报79期，指导农户打药打对时间，打对品种，打对药量；2025年主要农作物共实施绿色防控657.25万亩、覆盖率达到57.34%，同比2024年分别增加38.05万亩、提高3.2%。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服务面积2281.64万亩次、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4.34%，同比提高1.16%；2025年全市开展绿肥种植示范24万亩，辐射带动绿肥种植42万亩，通过小测土、大配方的方式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技术覆盖率95%以上。\n\n五、市级核查结果\n\n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岳办函〔2024〕79号）要求，我局各业务线根据日常监管和核查情况，综合评价，认为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已经落实，整改任务已完成，达到了验收销号的标准。\n\n后段，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确保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地生根、取得实效。\n\n六、公示期限\n\n公示期限：2025年12月24日起，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n\n联系方式：0730-8687838；\n\n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琵琶王路226号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0批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38455.html", "publish_date": "2025-12-18", "content":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问题，聚焦群众关切，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80批次样品。本次抽检以学校、农贸市场及生活超市等为重点场所，以生活消费量大的食品类别为重点对象，主要为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依据，7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n\n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n\n一、2025年岳阳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表（详见附件1）\n\n二、2025年岳阳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详见附件2）\n\n（一）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屈子鲜配送有限公司抽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二）屈原区丰盈生鲜店（个体工商户）抽的尖青椒（辣椒），镉(以Cd计)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三）屈原区万兴佳亿购物中心塑像店抽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四）屈原区万兴佳亿购物中心塑像店抽的生姜，毒死蜱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五）屈原区四季果源水果店（个体工商户）抽的橙子，氯唑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以上样品检验机构为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n\n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n\n特此公示。\n\n附件： ![](http://www.yueyang.gov.cn/creatorCM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xls.gif) [附件1：2025年岳阳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表（75批次）.xlsx](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12/2025121817024938793.xlsx)\n\n![](http://www.yueyang.gov.cn/creatorCM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xls.gif) [附件2：2025年岳阳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5批次）.xlsx](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12/2025121817025739860.xlsx)\n\n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n\n2025年12月18日", "attachments": "[{\"title\": \"附件1：2025年岳阳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表（75批次）.xlsx\",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12/2025121817024938793.xlsx\"}, {\"title\": \"附件2：2025年岳阳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5批次）.xlsx\",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12/2025121817025739860.xlsx\"}]",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天然气消费占比”相关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49434.html", "publish_date": "2025-12-18", "content": "一、 反馈问题\n\n天然气消费占比仅为 3.1% ，不仅远远低于全国 8% 的平均水平，也未达到湖南省规划的 2020 年占比提高到 6% 的要求，中长期低碳转型压力巨大。结构性污染加大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难度。\n\n二、整改目标\n\n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比例，达到规划目标。\n\n三、整改措施\n\n1. 进一步完善岳阳市 “ 十四五 ” 能源发展规划，适度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国家和省 “ 十四五 ” 能源规划目标。\n\n2. 加快 “ 气化岳阳工程 ” 建设，确保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天然气管道市市通。做好县县通天然气管道规划，有序推进天然气管道建设。启动大用户直供工作，积极推广清洁能源，降低用能成本，改善大气环境，扩大天然气利用。\n\n3. 统筹谋划全市天然气发展利用，合理布局和推进相关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水运领域 “ 油改气 ” 项目，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快岳阳船舶 LNG 动力系统改造车间和水上加注站建设进程，积极协调 LNG 资源丰富、价格合理的上游气源企业，做好供需衔接，建立长期稳定的 LNG 供应链，拓展天然气利用范围。积极推广燃气发电机组项目，加快湘阴 100 万千瓦燃气调峰机组、城陵矶新港区分布式电站项目建设进度；启动汨罗燃气调峰机组项目前期工作。\n\n4. 严控用煤项目，逐步降低煤炭使用量、淘汰小功率燃煤锅炉和煤气发生炉，推广天然气锅炉和燃气炉具，增大天然气供给量、使用量。\n\n5. 稳妥推进天然气体制改革，实现市内输气管道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调度，逐步实现全市 “ 一张网、一个价 ” ，为扩大利用创造良好环境。\n\n四、整改完成情况\n\n1.2022 年 10 月发布的岳阳市 “ 十四五 ” 能源发展规划， 2020 年到 2025 年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从 3.1 提高到了 7.5 ，达到国家和省 “ 十四五 ” 能源规划目标。\n\n2. 加大了 “ 气化岳阳 ” 力度。 2022 年前，屈原管理区是我市唯一没有用上天然气的县市区，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新奥燃气经营该区城镇燃气， 2022 年 12 月完成了全面通气。\n\n3. 为提供多气源保障，推广天然气利用，保障我市的供气安全，潜江 - 韶关输气管道双花阀室开口分输项目，已完成核准，并于 24 年 10 月份开工建设，已于 2025 年 6 月竣工。另外，湘阴、汨罗燃气调峰机组项目，由于省发改委未出台容量电价政策项目投资亏损、新能源指标无法满足等原因，属地政府初步计划停止推进该项目。\n\n4. 严控用煤项目，逐步降低 煤炭 使用量、淘汰小功率燃煤锅炉和煤气发生炉，推广天然气锅炉和燃气炉具，增大天然气供给量、使用量，岳阳县长湖乡陶瓷工业园天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已完成。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由市生环局、市工信局牵头，启动临湘兆邦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和岳阳市昱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煤改气 ” ，改造完毕后，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天然气利用率。\n\n5. 降低供气价格方面，协调省发改委尽快完成市中心城区配气定价程序，鼓励用气大户开展 “ 直购 + 代输 ” 直供模式，加快推进县市区配气价格核定工作，支持园区开展 “ 一园一策 ” 阶梯气价。\n\n五、整改效果\n\n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 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 > 的通知》（湘办〔 2023 〕 12 号）和《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湘突环改发 〔 202 1 〕 1 号）要求，我市已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对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已经落实，整改目标已经实现，达到了验收销号的标准。\n\n六、公示期限\n\n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18日起，共10个工作日。在公示\n\n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n\n联系方式： 0730-8880548；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楼",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明确“君山银针”地域范围的通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37483.html", "publish_date": "2025-12-17", "content":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涉茶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n\n为推进君山银针茶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强化公用品牌保护，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根据《岳阅〔2025〕11、29号会议纪要》及《君山银针品牌建设与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精神，经前期调查、专家论证及社会公示，现就“君山银针”种植地域范围通告如下：\n\n一、地理坐标范围\n\n东经112°18′31″～114°09′06″，北纬28°25′33″～29°51′00″。\n\n二、行政区域范围\n\n涵盖岳阳市辖区内51个乡镇及8个街道（管理处），具体包括：\n\n岳阳县：柏祥镇、步仙镇、新开镇、筻口镇、公田镇、毛田镇、月田镇、张谷英镇、新墙镇、黄沙街镇、长湖乡、中洲乡、麻塘街道、荣家湾街道；\n\n华容县：东山镇、禹山镇、章华镇；\n\n湘阴县：六塘乡、金龙镇、文星街道；\n\n平江县：虹桥镇、梅仙镇、伍市镇、南江镇、上塔市镇、安定镇、童市镇、岑川镇、三市镇、加义镇、浯口镇、瓮江镇、福寿山镇、板江乡、大洲乡、三阳乡、木金乡；\n\n汨罗市：罗江镇、屈子祠镇、桃林寺镇、三江镇、神鼎山镇；\n\n临湘市：聂市镇、羊楼司镇、长塘镇、江南镇、桃林镇、坦渡镇；\n\n岳阳楼区：郭镇乡、康王乡、西塘镇、奇家岭街道；\n\n君山区：许市镇、钱粮湖镇、柳林洲街道（含君山岛）；\n\n南湖新区：湖滨街道、龙山管理处、月山管理处；\n\n屈原管理区：凤凰乡。\n\n三、其他说明\n\n本地域范围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凡在上述地域范围内从事“君山银针”茶树种植、茶叶生产及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共同维护“君山银针”产品质量与品牌形象。\n\n特此通告。\n\n岳阳市农业农村局\n\n2025年12月17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十批）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35717.html", "publish_date": "2025-12-08", "content": "根据岳政办发〔2023〕6号、岳建发〔2023〕11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申报流程》等规定，经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卫健委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现对我市城区2025年度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十批354户，具体名单见附件）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12月8日-12月12日）。\n\n凡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市财政局综合规划科反映（联系电话：0730-8849432）。温馨提示：公示期满后，预计将在2周后打款，请大家耐心等待。\n\n附件：\n\n[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十批）的公示.pdf](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12/2025120916253916231.pdf)\n\n[市城区2025年度购房人财政补贴公示名单（新政策第十批）.xls](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12/2025120916255083908.xls)\n\n岳阳市财政局\n\n2025年12月5日", "attachments": "[{\"title\":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十批）的公示.pdf\",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12/2025120916253916231.pdf\"}, {\"title\": \"市城区2025年度购房人财政补贴公示名单（新政策第十批）.xls\",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12/2025120916255083908.xls\"}]",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在全市新兴领域带头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的倡议书",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34443.html", "publish_date": "2025-12-03", "content": "推行殡葬移风易俗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内在要求，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精神家园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发挥新兴领域的先锋引领作用，共同营造“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低碳”的良好风尚，我们特倡议全市新兴领域党组织书记、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各非公企业出资人（负责人）：\n\n一、争做“厚养薄葬”的示范者，弘扬时代新风\n\n树立正确的孝道观与丧葬观。大力弘扬“尊老敬老、孝在平时”的传统美德，倡导丧事简办、精神追思，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行为，以更加文明、简约的方式表达哀思，推动形成崇尚节俭、庄重得体的治丧新风。\n\n二、争做“绿色殡葬”的践行者，保护生态环境\n\n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殡葬移风易俗的号召，带头支持并践行遗体火化，选择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安葬方式。主动采用骨灰堂安置、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法，最大限度减少资源消耗，降低环境负担，共同守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绿水青山。\n\n三、争做“文明祭扫”的引领者，传承优秀文化\n\n自觉革新祭扫观念，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扫、踏青遥祭等低碳环保方式缅怀逝者。推动祭扫方式从实物寄托向精神传承转变，弘扬孝亲感恩、慎终追远的优秀文化，树立文明、安全、绿色的祭扫新风。\n\n殡葬移风易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做文明新风的示范者、践行者、引领者，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七个岳阳”新篇章贡献力量！\n\n中共岳阳市委社会工作部   岳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n\n2025年11月24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档案馆向社会开放第十批到期档案的公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32388.html", "publish_date": "2025-11-26", "content": "为适应新时代档案事业发展要求，深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便于社会各界充分利用档案资料，岳阳市档案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按规定程序完成了馆藏1996年至2000年期间档案的开放审核工作。经审核符合开放条件的档案共600卷（5429件），自2025年12月1日起向社会公开。\n\n一、开放范围\n\n本次开放的档案主要为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公积金中心等18家单位在1996―2000年间形成的、按规定可公开的文书档案。内容涵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事业等多个方面，均面向社会提供查阅服务。\n\n二、查阅方式\n\n我国公民及社会组织持合法身份证明（如介绍信、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军人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后，均可查阅。\n\n外国人及外国组织查阅本馆已开放档案，须持相关主管部门介绍信，并经本馆同意后方可查阅。\n\n三、查阅时间与地点\n\n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n\n上午：09:00 - 12:00\n\n下午：13:30 - 17:30（冬令时），14:00 - 18:00（夏令时）\n\n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梅子市北路岳阳市档案馆一楼查档大厅\n\n查档电话：0730-8233007\n\n电子信箱：yyda8221167@126.com\n\n岳阳市档案馆\n\n2025年11月26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地方‘十年禁渔’监管不严”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32424.html", "publish_date": "2025-11-25", "content": "一、反馈问题\n\n部分地方“十年禁渔”监管不严。2024年3月暗查发现，岳阳市岳阳县部分河段均存在电鱼，锚鱼，以及地笼网、丝网、拖网捕鱼等情况。岳阳市君山区、华容县在洞庭湖沿岸禁钓区内有违法垂钓行为。岳阳市华容县团洲乡湖东生态鱼产销专业合作社用洞庭湖刀鱼、棍子鱼、翘嘴鱼制作风干鱼，对外大量销售。\n\n二、整改目标\n\n加强对长江“十年禁渔”落实情况的监管，严厉打击电鱼、锚鱼等违法行为，全面清理禁捕水域的地笼网、丝网、拖网等非法捕捞渔具；持续强化垂钓行为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加工禁捕水域非法渔获物等行为。\n\n三、整改措施\n\n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每年组织2次执法人员培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理论水平、增强法纪意识、提高业务能力。\n\n2．严打电鱼、锚鱼等违法行为。组织相关县市区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巡查频次，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强化非法捕捞多发高发时段和重点区域管控，关键水域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组织交叉巡查执法，采取暗查暗访等方式，依法从重处罚电鱼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n\n3．全面开展清网行动。组织相关县市区对禁捕水域定期开展“地毯式”排查清理，持续清理地笼网、丝网、拖网等网具，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收缴的渔具公开集中销毁。\n\n4．持续整治违规垂钓。组织相关县市区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巡查力度，严查使用视频、遥控船等辅助设备垂钓;严查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严厉打击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等活体水生生物（含泥鳅）饵料垂钓。\n\n5．举一反三抓整改。全市加强禁捕水域巡查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公布一批违法捕捞、违规垂钓典型案例，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加大禁渔执法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实效。\n\n6．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对华容县团洲乡湖东生态鱼产销专业合作社用洞庭湖刀鱼、棍子鱼、翘嘴鱼制作风干鱼，对外大量销售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理。\n\n四、整改完成情况\n\n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培训。聚焦渔政执法、调查取证、行刑衔接、文明执法，持续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2024年3月至今，市农业农村局共组织开展培训活动5次，增强队伍法纪意识，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二是开展作风整顿年活动。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开展岳阳市农业执法队伍及协巡、辅助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整顿年活动的通知》，通过廉政会、培训班观看警示片、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组织开展队伍作风建设整顿行动。2024年约谈渔政执法人员74人次，纪律处分渔政执法人员2人，开除、劝退巡护人员(护渔员)3人。三是推进东洞庭湖综合执法改革。为改变东洞庭湖执法部门多、执法力量不集中、执法效果不佳的“九龙治水”的局面，岳阳县组建东洞庭湖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1月23日省政府对涉湖8个部门308项行政处罚权进行集中赋权，目前人员转隶已完成，机构已正常运转。\n\n2．严打电鱼、锚鱼等违法行为。一是开展专项行动。组织“枯水期专项整治”“渔政亮剑”“特护期利剑行动”“公安系统春季护渔”“平安长江”“生态三项”等专项行动，聚焦捕捞、交易、消费三个关键环节，组建常态化的暗访专班对专项行动开展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交办。二是强化值班值守。关键水域24小时值班值守，重点水域及洞庭湖腹地驻点值守，入湖卡口专人轮岗值守。岳阳县组建160人的巡查值守队伍，设立12个临水值守点、9个岸线巡查值守点，在太平咀至麻塘湘粮湖洲滩、岳沅界小山塘至简易闸洲滩开挖隔离沟，阻止无关人员利用交通工具进入保护区。三是强化交叉执法。各县市区与相邻县市区均签署联合执法合作协议，按照“谁发现、谁查处”的基本原则，建立联合执法工作体系，组织开展跨区域执法行动，消除跨界水域执法盲区。四是强化联动协作。有效推进“行刑衔接”和司法协作，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形成执法合力。2024年3月至今，全市公安部门出动警力6700余人次，与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700余次，司法移送非法捕捞人员126人，查办电鱼案件60件、锚鱼案件191件、其他涉禁用渔具案件164件。\n\n3．全面开展清网行动。一是开展清江清湖清网。逐水而动，动态组织开展清江清湖行动，聚焦洲滩河漫地带，清理残留在水体里的渔网、地笼、钓鱼线、白色垃圾等有害垃圾。2024年3月至今，全市共清理违规网具4254张（顶）。特别是2025年3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在全市禁捕水域组织开展净滩净湖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出动清江清湖人员4536人次，清理鱼线渔网约1835千克。二是组织公开集中销毁活动。2024年11月22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收缴渔具集中销毁活动，销毁钓具1832套、网具900张（顶）、电鱼工具30套、涉渔三无船舶14艘。整改期间，各县市区也组织开展了渔具销毁活动。\n\n4．持续整治违规垂钓。根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调整政府通告并立牌公示，做到“四要”（公示立牌要醒目、垂钓范围要清晰、垂钓规则要明确、举报途径要畅通）。将规范垂钓简易程序处罚执法权委托给属地乡镇，解决属地乡镇有责无权、渔政有权缺人的执法难题。组织相关县市区开展专项行动，严查各类违规垂钓行为，2024年3月至今，全市查办一般程序行政处罚违规垂钓案件417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违规垂钓案件1458件,收缴钓具9858套。\n\n5．举一反三抓整改。一是举一反三。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加强禁捕水域巡查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2024年3月至今，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3.6万人次，出动执法船艇1.75万艘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96艘，农业农村部门查办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870件，公安部门刑事处罚案件立案159起，检查农（贸）批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市场主体共计20060家次，立案查处非法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案件14件。二是强化宣传。采取电视、新媒体、传单等宣传方式，深入市场、餐饮场所、渔民社区开展禁捕政策宣传，公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强化警示作用，组织开展渔政执法开放日活动，营造良好禁捕氛围。\n\n6．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华容县湖东生态鱼产销专业合作社位于团洲乡团西村，法定代表人姚逍，2020年开始经营，合作社成员主要为家庭成员及其附近居民，年加工销售冰鲜鱼和冷冻鱼3万余斤。经查实，该合作社货源主要来自于广东众鑫通达水产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孙老六鱼行等5家水产商行，无收购销售洞庭湖野生鱼行为。合作社法人姚逍为提升知名度，扩大销路，提高利润，拍摄大量网络视频，且视频中频繁出现“每年制作销售百吨风干鱼”“源自洞庭湖东岸”“洞庭湖”等相关的广告宣传用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合作社作出6万元的行政处罚。\n\n五、整改效果\n\n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于2025年8月12日通过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现场验收核查。\n\n六、公示期限\n\n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5日起，共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n\n联系方式：0730-8687987；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琵琶王路226号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公开征求《岳阳市绿色建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27919.html", "publish_date": "2025-11-10", "content": "根据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岳阳市绿色建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n\n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如对以上办法（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在截止时间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请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n\n1. 电话：0730-8758168;\n\n2. 电子邮箱：195932990@qq.com。\n\n附件：岳阳市绿色建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n\n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n\n2025年11月10日\n\n![](http://www.yueyang.gov.cn/creatorCM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pdf.gif) [岳阳市绿色建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pdf](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11/2025111015564758355.pdf)", "attachments": "[{\"title\": \"岳阳市绿色建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11/2025111015564758355.pdf\"}]",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2025年防空警报鸣放公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24026.html", "publish_date": "2025-10-27", "content": "为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将依法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现公告如下：\n\n试鸣时间：2025年11月1日09时30分至09时49分。\n\n试鸣信号：\n\n09时30分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n\n09时38分发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n\n09时46分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n\n届时，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n\n特此公告。\n\n岳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n\n2025年10月27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这项全国大赛，在岳决赛！",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23803.html", "publish_date": "2025-10-24", "content": "浩渺洞庭，创新潮涌。一场推动现代石化产业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的国家级赛事，正汇聚创新活力，在洞庭湖畔拉开巅峰对决的序幕。\n\n10月26日至28日，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现代石化专业赛决赛将在岳阳擂响战鼓。这是湖南举办的首个聚焦现代石化领域的国家级专业赛事，自今年7月启动以来，共吸引全国25个省市637个项目同台竞技。\n\n经过层层选拔与激烈角逐，43个高水平项目脱颖而出成功晋级决赛，其中包括团队组24个、中小企业组19个。这些创新力量汇聚岳阳，将在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绿色环保技术及化工智能化等前沿领域展开精彩对决。\n\n作为国内科技领域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的品牌赛事，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现代石化专业赛，为行业创新注入了全新活力。本届大赛以“绿创石化，智领未来”为主题，由工信部火炬中心、湖南省科技厅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大赛深度契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准聚焦现代石化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发展方向。为确保赛事专业性与公正性，大赛组委会精心组建了由石化领域顶尖学者、知名企业家和资深投资人构成的400人专家智库，为参赛项目提供从技术创新到资源对接的全链条服务。专家团队从技术突破性、产业适配性、成果转化潜力等多维度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判，确保每一个优质项目都能被发现、被赋能。\n\n超越赛事本身，本届大赛还精心打造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配套活动。现代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2025“能源・化工”潇湘科创大会暨陈家镛院士奖学金颁奖仪式、“双高”对接园区考察、“三友”招商等系列活动。这些活动融技术交流、资本对接、市场合作与人才引进于一体，为参赛者提供全方位赋能平台。\n\n更值得关注的是，大赛为获奖项目准备了全方位的落地政策支持套餐，精心梳理并推出八条具体政策措施。对于选择落户岳阳的获奖项目，还可享受包括创业担保贷款、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多元金融支持，以及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遴选优先推荐等政策红利，切实解决创新团队的后顾之忧。\n\n湖南现代石化产业底蕴深厚，拥有多个在全国乃至亚洲都具有领先地位的生产基地。而作为本次大赛的东道主，岳阳更是展现出了强大的产业实力和发展雄心。\n\n石化产业集群作为岳阳“1+3+X”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首位产业，已成为我市发展的核心竞争优势。2024年，岳阳现代石化全产业链产值突破2090亿元，约占全省石化产业总产值的60%，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n\n本届大赛的入围项目覆盖了精细化学品与高端化学品、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与绿色环保技术、化工智能化技术四大前沿领域。这些项目不仅代表着我国现代石化领域的最前沿科技成果，更为岳阳乃至全国石化产业转型升级注入了强劲的创新动能。\n\n决赛临近，借助大赛平台，创新资源正加速向岳阳聚集，助力岳阳在石化产业的创新版图上占据更加重要的位置，也为湖南打造万亿级现代石化产业集群提供更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涉汨罗江河口段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20837.html", "publish_date": "2025-10-14", "content": "一、反馈问题\n\n2024年5月1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集中通报第一批典型案例中指出，“汨罗江河口段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湘江、汨罗江交汇处，每年3月至6月为特别保护期，不得从事可能对保护区内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2024年4月，岳阳市汨罗农业农村发展有限公司擅自在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开展河道底泥及采砂尾堆清理作业，侵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鱼类繁育、索饵，严重影响保护鱼类及其生存环境”。\n\n二、整改目标\n\n加快推进对保护区违规开展河道底泥及采砂尾堆清理作业问题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生态修复，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验收工作。\n\n三、整改措施\n\n（一）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停止施工作业行为，作业船只、人员、设备撤离项目建设区域，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规范处置。（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n\n（二）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水生生物资源、水利防洪、湿地等损害评估，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n\n（三）开展生态修复。根据生态修复方案，推进水生生物资源、生态环境、水利防洪、湿地等损害修复。（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n\n（四）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开展全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全面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n\n四、整改完成情况\n\n（一）立即停止违规行为。一是立即停止作业。2024年4月25日，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向汨罗市农业农村发展有限公司书面下达《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函》，2024年4月27日，施工现场两艘工程船只驶离作业区域，移至指定地点集中停靠，作业人员、设备全部退出项目区域建设范围。二是规范处置好废弃物。违规作业期间产生弃砂7977吨、废弃物淤泥2.8万立方，均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妥善处置。7977吨弃砂已按按照环保要求进行覆盖围挡，拟作为2025年防汛砂卵石转运备用；2.8万立方淤泥已在固化场地固化完成后，按要求转运予以综合利用。\n\n（二）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聘请专业机构编制专题报告，先后完成《水生生物损失评估报告及修复方案》《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损害评估报告及修复方案》《工程防洪评估报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编制，召开专家会，科学评估擅自施工造成的影响。根据评估结果，2024年6月14日，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办法》等文件，汨罗市邀请岳阳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汨罗市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单位，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形成了书面磋商意见，认定赔偿金额总计71.63万元，主要生态损害修复方式为开展增殖放流、放置人工鱼巢、撒播耐水湿草本植物草籽等，并于2024年6月18日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n\n（三）开展生态修复。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编制生态修复方案，组织开展生态修复。一是水生生物资源修复。2024年5月26日，在汨罗江河口段开展珍稀特有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共放流胭脂鱼、湘华鲮等珍稀濒危物种及保护区保护对象鲶鱼苗9.3万余尾、本地物种螺蚌3吨，共计投入36万元。2024年5月28日完成了栖息地内1000平方米的人工鱼巢建设，并对鱼巢建设的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共计投入30万元。二是湿地生态修复。通过“异地修复”替代性生态修复方式，以人工撒播方式将水蓼与狗牙根种子播撒在河道旁的土壤中，并覆盖防护网，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实现对被损害生态环境最大程度的修复。水位下降后，2024年8月19日在施工区域北侧撒播耐水湿草本植物草籽57.94千克，投入资金1.67万元，修复面积0.7242公顷。三是做好效果评估。2024年7月1日，湖南农业大学渔业资源与环境团队对人工鱼巢开展了监测结果分析、增殖放流预期效果评估，出具了《湖南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河道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实施报告》《湖南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河道生态修复人工鱼巢实施报告》，充分肯定了增殖放流和人工鱼巢实施对鱼类种群恢复的积极作用，达到了预期效果。2024年9月12日，汨罗市林业局组织专家组对湿地修复项目进行验收，认定质量基本合格。\n\n（四）开展全面排查。对全市所有涉河、涉水项目进行全面起底排查，重点对各类保护区已建、在建、待建项目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汨罗市进一步健全了管理制度，在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加挂汨罗江河口段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站牌子，制定了《关于水生生物保护和管理职能职责》《汨罗江河口段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制度》《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巡护制度》《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排查制度》《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协同配合制度》，制定宣传方案，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大对保护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规范垂钓管理，杜绝其他违规作业行为。\n\n五、整改效果\n\n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于2025年6月21日通过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现场验收核查。\n\n六、公示期限\n\n公示期限：2025年10月14日起，共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n\n联系方式：0730-8687987；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琵琶王路226号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调整岳阳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19933.html", "publish_date": "2025-10-10", "content": "广大消费者及活动商家:\n\n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以来,广大消费者和商家高度关注、积极参与。根据当前工作实际和资金使用进度,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n\n1.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自2025年10月20日24:00起暂停实施(以电动自行车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n\n2.申请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须在2025年11月20日24:00前提交申报资料;若资料不齐全,须在2025年12月20日24:00前按要求提交完整准确的补正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11月20日24:00后不能提交新的申请,只能补正)\n\n感谢大家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支持,后续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n\n特此公告。\n\n岳阳市商务局\n\n2025年10月10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增设道路交通违法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12794.html", "publish_date": "2025-09-09", "content":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岳阳市岳阳楼区得胜南路与南辅街交叉路口增设道路交通违法取证（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处罚违反交通信号在城市严管路段停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n\n即日起至9月15日为宣传告知期，2025年9月16日0时启用。\n\n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n\n2025年9月9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九批）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12722.html", "publish_date": "2025-09-08", "content": "根据岳政办发〔2023〕6号、岳建发〔2023〕11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申报流程》等规定，经市资规局、市税务局、市卫健委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现对我市城区2025年度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九批560户，具体名单见附件）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9月8日-9月12日）。\n\n凡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市财政局综合规划科反映（联系电话：0730-8849432）。温馨提示：公示期满后，预计将在2周后打款，请大家耐心等待。\n\n附件：\n\n[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九批）的公示.pdf](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9/2025090818065621223.pdf)\n\n[市城区2025年度购房人财政补贴公示名单（新政策第九批）.xlsx](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9/2025090818071910063.xlsx)\n\n岳阳市财政局\n\n2025年9月8日", "attachments": "[{\"title\":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九批）的公示.pdf\",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9/2025090818065621223.pdf\"}, {\"title\": \"市城区2025年度购房人财政补贴公示名单（新政策第九批）.xlsx\",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9/2025090818071910063.xlsx\"}]",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通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11827.html", "publish_date": "2025-09-04", "content": "2024年3月13日至4月1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8月30日正式向我市进行了情况反馈，同时移交3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线索，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追责问责。\n\n岳阳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对于督察移交的3个责任追究问题，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工作组，逐个深入调查核实，既查清问题事实又划清责任边界，既纠正生态环境问题又强化干部责任意识，实现了纪律约束、法律规范和群众满意的综合效果。根据查明事实，依照有关规定，对26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市管干部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22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n\n一、关于反映我市船舶污染防治不到位等问题\n\n经查，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市水运事务中心、东洞庭湖管理局以及汨罗市、屈原管理区等相关单位责任人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维修趸船长期违规停泊保护区影响水体水质；营田码头岸电设施未达标验收、汨纺码头低水位岸电设施擅自被拆除，以致无法为船只提供岸电，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周国新立案审查，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岳阳市水运事务中心陈雄予以诫勉；对东洞庭湖管理局副局长易飞跃予以诫勉，对东洞庭湖管理局保护科长杨钢予以批评教育；对湘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骞立案审查，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湖南德科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向阳予以批评教育；对屈原管理区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丽君，水运事务中心主任陈鹏予以批评教育。\n\n二、关于反映我市节能工作不力等问题\n\n经查，岳阳市发改委相关责任科室未及时跟踪、督促、指导县市区加强能源管理等工作；岳阳县、临湘市、汨罗市、湘阴县发改局以及城陵矶新港区原社会发展部未及时督促推动本辖区内项目单位落实节能验收相关规定、加强对企业能耗监测系统的运行监管、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核报送等工作；湘阴县发改局相关责任人员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企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岳阳市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长方华、行政审批科原副科长（现任粮食产业发展科科长）冯华予以批评教育；对岳阳县发改局资环工交股股长成昕予以诫勉，对岳阳县发改局副局长杨洲予以批评教育；对临湘市发改局环境资源节能监察中心主任钟勇军予以诫勉，对临湘市发改局副局长梅少芳予以批评教育；对汨罗市发改局工交资环两型股股长赵鸿伟予以诫勉，对汨罗市发改局副局长黎自强予以批评教育；对湘阴县发改局能源服务中心主任左巍政务立案并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湘阴县发改局副局长冯绪勇予以责令检查；对城陵矶新港区社会发展部原职员李卓然予以诫勉，对城陵矶新港区社会发展部时任副部长彭小明予以批评教育。\n\n三、关于反映我市建筑垃圾管理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n\n经查，岳阳市住建局未按要求建立符合岳阳实际的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建筑垃圾管理存在缺位；岳阳市城管局原土石方调配运输管理办公室工作推动不力，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且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考评不力，导致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发生；岳阳市城管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对辖区内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岳阳城投集团在推进建筑固废资源化再利用项目上建设缓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岳阳市住建局党组成员胡列宇予以责令检查，对岳阳市住建局节能与科技科时任科长黄伶军、现任科长汪旭明予以诫勉；对岳阳市城管局副局长李国伟予以责令检查；对城陵矶新港区城管分局副局长董凯政务立案，予以政务警告处分；对湖南源生科技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张润皓予以诫勉。\n\n以上追责问责案件充分暴露出我市少数部门单位对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上重视不足、贯彻新发展理念存有偏差、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具体案件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切实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精准执纪问责，聚焦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不担当、不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以强有力监督护航现代化新岳阳建设。\n\n中共岳阳市委\n\n岳阳市人民政府\n\n2025年9月4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48批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11675.html", "publish_date": "2025-09-03", "content":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问题，聚焦群众关切，4-6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548批次样品。本次抽检以学校、农贸市场及生活超市等为重点场所，以生活消费量大的食品类别为重点对象，主要为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依据，52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2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n\n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n\n一、2025年岳阳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表（详见附件1）\n\n二、2025年岳阳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详见附件2）\n\n（一）南湖新区美怡鲜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的青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二）湘阴县美特好生鲜超市抽的青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另外抽的番茄，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三）湘阴县熠奥水果店（个体工商户）抽的香蕉，噻虫胺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四）临湘市佳乐美超市有限公司抽的青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五）临湘市和润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抽的芒果，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六）临湘市王飞跃食杂店抽的芒果，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七）平江县利家生鲜超市抽的姜，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八）平江县惠大妈生鲜超市抽的红辣椒，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九）平江县安心水果店抽的脐橙，氯唑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另外抽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十）平江县唯恋果酥水果店抽的橙，氯唑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十一）平江县果便宜食品店抽的橙子，氯唑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十二）平江县果多鲜超市抽的橙，氯唑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另外抽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十三）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街道先锋路湘阴综合大市场内-张菊元抽的螺丝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另外抽的韭菜，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十四）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街道先锋路湘阴综合大市场内-黄三元抽的大红椒（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十五）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街道先锋路湘阴综合大市场内-徐国仲抽的豇豆，噻虫胺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另外抽的青辣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十六）湖南丹润商贸有限公司抽的龙椒（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另外抽的大红椒（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n\n以上样品检验机构为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n\n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n\n特此公示。\n\n![](http://www.yueyang.gov.cn/creatorCM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xls.gif) [附件1：2025年岳阳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表 （526批次）.xlsx](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9/2025090314525662394.xlsx)\n\n![](http://www.yueyang.gov.cn/creatorCM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xls.gif) [附件2：2025年岳阳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22批次）.xlsx](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9/2025090314525683144.xlsx)\n\n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n\n2025年9月1日", "attachments": "[{\"title\": \"附件1：2025年岳阳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表 （526批次）.xlsx\",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9/2025090314525662394.xlsx\"}, {\"title\": \"附件2：2025年岳阳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22批次）.xlsx\",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9/2025090314525683144.xlsx\"}]",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09123.html", "publish_date": "2025-08-20", "content": "一、披露问题\n\n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2023年4月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西侧厂房外有污水直排长江，江滩上形成一层生物膜和两个污水坑，取样监测显示，直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400毫克/升。\n\n二、整改目标\n\n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督促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消除对长江水域的生态环境影响和风险隐患。\n\n三、整改措施\n\n1.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企业西侧厂房外污水直排长江问题进行调查，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完成时限：2024年3月31日）\n\n2.开展管网治理。督促企业全面排查管网漏点，制定封堵方案，修复破损管道，拆除废弃管网，并对江滩水坑等进行全面整理。（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n\n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厂区管网情况，将地下有隐患的管网改成地上明管，消除渗漏隐患。并加强日常巡查巡检，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n\n四、整改完成情况\n\n1.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已对岳阳林纸西侧厂房外有污水直排长江问题立案调查，针对其涉嫌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于2023年8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45万元，现已缴纳到位。\n\n2.开展管网治理。问题指出后，我市督促企业迅速开展排查，现场开挖寻源，发现污水渗出点位于公司废弃多年的原排污管道与城市防洪墙交汇处，在对大堤处一废弃检查井进行封堵后，现场已无渗漏现象。为进一步查清渗水源头，企业对厂区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最终发现在江边热电循环水冷却塔附近一根DN600消防管道焊缝开裂，已进行修复。同时，破除清理了江边所有废弃管网，拆除废弃管道200余米，并经水利部门评审后对江滩进行了平整修复，安装监控摄像头，完成了渗水问题整改。\n\n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督促企业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同时，为彻底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林纸公司投入近亿元，推进岳阳基地供排水管网环保整改项目，将厂区供水、消防、污水管网全部由地下管网改为地上明管，并进一步完善厂区雨污分流。项目分为三个子项，分别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供水&污水管网改造土建工程、供水&污水管网改造安装工程三个部分，管网改造总长度约 27.2km。其中，厂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了雨水排放口、雨水调蓄池、截留井等配套设施，可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并输送至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该工程于2025 年1月18日顺利通过竣工验收。供水&污水管网改造土建工程的范围涵盖三通一平、桩基（含承台）及软基处理、施工降排水、土石方工程及基坑支护、新建构筑物（含污水池栏杆）、道路破除及恢复等；还包括现有绿化、构筑物等所有土建工程的拆除工作，以及预留、预埋件及防腐处理，该工程于 2025年4月12日完工并交付安装环节。供水&污水管网改造安装工程对厂区内的供水管、除盐水管、消火栓管、污水管和厌氧污水管进行架空改造，同时配套建设管架、泵送系统与计量系统，以满足用水单位、排水单位的需求，该工程于2025年6月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此外，通过建立《岳阳林纸长江沿线重点排口巡检管理规定》《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暂行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管网及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管网系统稳定运行。\n\n五、整改效果\n\n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于2025年8月7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现场验收核查。\n\n六、公示期限\n\n公示期限：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2日，共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n\n联系方式：0730-8879700；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n\n岳阳市生态环境局\n\n2025年8月20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名单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08732.html", "publish_date": "2025-08-18", "content": "为确保我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科学、准确、客观、公正，2025年6月至7月，市委政法委组织对已备案和意向备案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备案年审工作。经资料核验、实地考察等程序，对备案机构进行了调整，现将更新后的第三方机构名单予以公示，以便各单位在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择优选用。\n\n附件：岳阳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名单\n\n中共岳阳市委政法委员会\n\n2025年8月18日\n\n![](http://www.yueyang.gov.cn/creatorCM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xls.gif) [岳阳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名单.xls](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8/2025081817024052866.xls)", "attachments": "[{\"title\": \"岳阳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名单.xls\",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8/2025081817024052866.xls\"}]",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公开征求《岳阳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08430.html", "publish_date": "2025-08-15", "content": "为提高我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质量，现将拟修订的《岳阳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9月15日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司法局政府合同管理科。\n\n电话：0730-8222716\n\n传真：0730-8222384\n\n邮箱：1040797038＠qq.com\n\n通讯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8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1312室\n\n邮政编码：414000\n\n岳阳市司法局\n\n2025年8月14日\n\n《岳阳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n\n(征求意见稿)\n\n目录\n\n第一章 总则  （共九条）\n\n第二章 合同的磋商与起草  （共三条）\n\n第三章 合法性审查  （共十条）\n\n第四章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共十一条）\n\n第五章 合同的监督与管理  （共四条）\n\n第六章 责任追究  （共三条）\n\n第七章 附则  （共三条）\n\n第一章 总则\n\n第一条 【立法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政府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安全及自然资源、公共资源持续有效利用，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政府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n\n第二条 【政府合同的定义】本办法所称政府合同，是指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或协议。包括以下类型：\n\n（一）政府特许经营合同或协议；\n\n（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合同或协议；\n\n（三）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协议；\n\n（四）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合同或协议；\n\n（五）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合同或协议；\n\n（六）其他政府合同。\n\n第三条 【政府合同分类】政府合同分为重大政府合同和一般政府合同。\n\n重大政府合同包括：\n\n（一）市人民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所签订的政府合同；\n\n（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所签订的标的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政府合同；\n\n（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所签订的涉及事项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政府合同；\n\n（四）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其他社会影响较大、关系重大公共利益的政府合同。\n\n重大政府合同以外的政府合同为一般政府合同。\n\n第四条 【适用范围】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磋商、起草、审查、订立、履行及管理政府合同，适用本办法。\n\n应对突发事件而采取应急措施订立政府合同的，不适用本办法。\n\n第五条 【政府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政府合同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和全程监管的原则。\n\n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本部门的政府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订立和履行政府合同的管理。\n\n第六条 【政府职责】市人民政府加强对政府合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合同信息平台，推动政府合同实行动态化、信息化、集中化管理，将政府合同管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n\n第七条 【部门职责】市司法行政部门是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审查重大政府合同，对全市政府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实施本办法。\n\n市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n\n市财政部门负责与政府合同有关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检查。\n\n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依法审批、核准与政府合同有关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和大额投资项目；依法指导、协调政府合同签订前的招标投标等工作以及与政府合同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n\n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政府合同公平竞争审查。\n\n第八条 【合同承办单位的主要职责】政府合同管理实行合同承办单位负责制。\n\n本办法所称合同承办单位是指由市人民政府指定负责政府合同项目的部门或者政府合同签订部门，是政府合同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履行下列职责：\n\n（一）负责政府合同项目的调研、可行性论证与风险评估；\n\n（二）负责调查核实政府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担保及涉诉情况；\n\n（三）负责对政府合同中专业性、技术性内容进行论证；\n\n（四）负责在职权或者授权范围内磋商、起草、修改合同条款；\n\n（五）负责政府合同实际履行，对政府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n\n（六）负责政府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复议及诉讼等活动；\n\n（七）负责政府合同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与保管；\n\n（八）负责将政府合同的相关材料按本办法规定报送审查；\n\n（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n\n第九条 【合同管理的监督考核】政府合同管理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和考核范围。\n\n第二章 合同的磋商与起草\n\n第十条 【合同相对方的确定】合同承办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定政府合同相对方。\n\n第十一条 【文本拟订】合同承办单位应当依法起草政府合同文本。政府合同项目涉及保密事项的，合同中应当包含相关的保密条款，或者由合同承办单位与政府合同相对方签订独立的保密协议。\n\n对于政府合同重要条款的确定，合同承办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对合同重要条款有分歧意见的，合同承办单位应当与其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报请市人民政府决定。\n\n政府合同磋商、起草过程应当有合同承办单位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或者兼职法律顾问参与。\n\n第十二条 【政府合同文本】合同承办单位起草政府合同时，应当优先使用国家、省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布的合同示范文本。\n\n尚未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或者合同示范文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的，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可以组织制定或者修改。\n\n法律、法规、规章对示范文本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n\n第三章 合法性审查\n\n第十三条 【合法性审查原则】政府合同签订前应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订立政府合同。采用已审查的示范文本订立政府合同，且未对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的，可以不再进行合法性审查。\n\n政府合同原则上只出具一次书面审查意见。\n\n第十四条 【合同审查】重大政府合同报审时，应当经合同承办单位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市人民政府批转。\n\n一般政府合同由合同承办单位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n\n第十五条 【审查协助】法制部门（机构）在审查政府合同过程中，可征询财政、审计、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被征询部门应当及时反馈。法制部门（机构）在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n\n第十六条  【送审材料】政府合同报送审查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n\n（一）送审公函；\n\n（二）提请审查的政府合同文本；\n\n（三）政府合同订立的依据、批准文件、背景材料和相关部门、机构的意见；\n\n（四）政府合同风险评估报告、资信调查报告、相关支撑材料，以及专家论证意见；\n\n（五）招标投标等竞争性方式、行政审批等法定程序的相关材料。\n\n报市人民政府批转的政府合同，还应提交合同承办单位法制机构审查意见、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n\n第十七条 【送审材料的补充】法制部门（机构）认为需要补充送审材料的，应当通知合同承办单位。合同承办单位应当于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材料；合同承办单位3个工作日内未补齐相关材料的，法制部门（机构）可将提交审查的政府合同及送审材料退回。\n\n第十八条 【审查期限】法制部门（机构）应当在收到送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重大、复杂政府合同的审查期限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n\n需要核查、评估、论证或者补充相关程序的时间不计入合法性审查期限。\n\n第十九条 【审查内容】合法性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n\n（一）政府合同主体是否合格；\n\n（二）是否符合政府合同订立的法定程序；\n\n（三）是否存在对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n\n（四）政府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合法，是否超越行政管理权限，合同相对方实际履约能力、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是否明确；\n\n（五）承诺的优惠政策或者支持、扶持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n\n（六）是否存在其他风险。\n\n法制部门（机构）不对政府合同涉及的技术、标的等问题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对政府合同内容的合理性提出意见。\n\n第二十条 【变更审查】已经通过合法性审查的政府合同，需要变更原合同的主体、标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实质性内容的，应当将变更后的政府合同按程序重新开展合法性审查。\n\n第二十一条 【送审材料风险承担】法制部门（机构）对未参与前期工作的政府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的审查意见仅对合同承办单位报送的合同文本资料负责。因合同承办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送审、报送材料不全或报送虚假材料产生法律风险的，由合同承办单位承担相应责任。\n\n第二十二条 【前期审查】需要履行招标投标等竞争性方式或者行政审批等法定程序签订的政府合同，应当在招标投标等竞争性方式或者行政审批前报送法制部门（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n\n第四章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n\n第二十三条 【合同文本确定】合同承办单位应当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对政府合同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政府合同正式文本。\n\n第二十四条 【订立和履行原则】政府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合法、审慎、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促进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n\n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确定】经市司法行政部门审查的政府合同，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其他政府合同，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n\n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签署】政府合同经确定后，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署，并加盖行政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授权其他人员签署的，应当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书面授权。\n\n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的政府合同，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办理。\n\n第二十七条 【合同归档管理】经审查的政府合同，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在合同订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合同正式文本报送法制部门（机构）备案。如存在备案合同与送审合同实质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向法制部门（机构）出具书面说明并承担相应责任，但按法制部门（机构）出具的意见修改的除外。\n\n第二十八条 【合同履行的动态管理】政府合同签订后，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n\n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的管理机制，依法及时解决政府合同履行中的变更、违约、纠纷处理等问题。\n\n第二十九条 【合同履行障碍的处置】对政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下列情形，合同承办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合理处置：\n\n（一）政府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n\n（二）订立政府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n\n（三）遭遇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n\n（四）政府合同相对方违约，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n\n（五）政府合同相对方财产状况恶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n\n（六）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其他重大履行风险的。\n\n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就以上事项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交政府合同履行预警报告，提出合理的处置方案，并抄送法制部门（机构）。处置方案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经原合同确定单位批准后，由合同承办单位具体实施。\n\n第三十条 【合同纠纷处理的主体】政府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处理。\n\n政府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重大争议的，合同承办单位应当从政府合同争议的起因、双方有无违约责任、责任大小等方面收集证据材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同意后实施。\n\n第三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协商与调解】政府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当先采取协商、调解方式解决。经协商或者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合同。\n\n补充合同对原合同内容进行重大变更的，应当按程序重新送法制部门（机构）审查。\n\n第三十二条 【合同纠纷的诉讼与仲裁】政府合同纠纷经协商或者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及时依据政府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n\n政府合同相对方申请仲裁、复议或者起诉的，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全面收集证据，及时做好答辩、答复、反诉、举证等应诉工作，防止因证据失权、超过诉讼期限等导致败诉。\n\n合同承办单位申请仲裁、起诉以及参与应诉的案件，可以聘请律师办理，但至少保证一名公职律师全程参与。\n\n第三十三条 【政府权益保护】政府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未经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放弃属于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一方在合同中享有的权益。\n\n第五章 合同的监督与管理\n\n第三十四条 【合同管理年报制度】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及时掌握政府合同履行情况，建立政府合同台账，对政府合同进行动态管理。\n\n经市司法行政部门审查的政府合同，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政府合同的履行情况报送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司法行政部门。\n\n第三十五条 【合同档案管理】政府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获取或者留存的下列材料，合同承办单位应当收集、整理、归档：\n\n（一）政府合同正式文本、补充协议；\n\n（二）政府合同相对方资产、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的调查材料；\n\n（三）政府合同谈判、协商、往来函电等材料；\n\n（四）政府合同订立的依据、批准文件；\n\n（五）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材料；\n\n（六）其它需要归档的材料。\n\n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市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的政府合同档案应当自订立之日起永久保管，其他政府合同档案应当自政府合同履行完毕后保管10年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n\n第三十六条 【合同备案】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将上一年度所订立的政府合同目录报送市司法行政部门。\n\n第三十七条 【合同评查制度】建立政府合同评查制度。法制部门（机构）根据政府合同的订立情况，对政府合同的起草、审查、订立、履行及管理等工作进行评查。\n\n第六章 责任追究\n\n第三十八条 【合同承办单位的法律责任】合同承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由任免机关、监察委员会或者其他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n（一）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定政府合同相对方，或者应当依法以竞争性方式确定政府合同相对方而未采用的；\n\n（二）资信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严重失实的；\n\n（三）因过错导致政府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的；\n\n（四）未经合法性审查擅自对外签订政府合同的；\n\n（五）无正当理由不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的；\n\n（六）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及时启动合同预警机制、提交预警报告及处理预案的；\n\n（七）在政府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违法承诺优惠政策，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政府利益的；\n\n（八）在政府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的；\n\n（九）在应诉过程中，因逾期举证、放弃权利等应诉不当而导致败诉的；\n\n（十）在纠纷处理中，擅自放弃属于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在政府合同中享有的合法权益的；\n\n（十一）泄露内部审查意见及批准文件造成严重后果的；\n\n（十二）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n\n第三十九条 【法制部门（机构）的法律责任】法制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n（一）依照本办法应当参与、指导和监督重大政府合同的磋商、订立、履行与争议的处理，但拒绝参与、指导和监督的；\n\n（二）无正当理由合法性审查超出规定期限的；\n\n（三）在政府合同审查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的；\n\n（四）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n\n第四十条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律责任】审计、财政、发展改革等政府合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能依照本办法履行相应职责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n第七章 附则\n\n第四十一条 【参照适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其部门、政府派出机关（机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订立履行政府合同，参照本办法执行。\n\n第四十二条 【国有企业合同】市人民政府所属平台公司订立和履行合同，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监管。\n\n第四十三条 【施行日期】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公开征求《岳阳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08058.html", "publish_date": "2025-08-11", "content": "为进一步做好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工作，岳阳市水利局拟定了《岳阳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n\n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 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9月11日\n\n意见反馈渠道如下：\n\n1.通讯地址：岳阳楼区琵琶王路332号岳阳市铁山供水工程事务中心2006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n\n2.电话：0730-8611558。\n\n3.电子邮箱：194998169@qq.com。\n\n岳阳市水利局\n\n2025年8月11日\n\n![](http://www.yueyang.gov.cn/creatorCM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doc.gif) [8.11岳阳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8/2025081116412047011.doc)", "attachments": "[{\"title\": \"8.11岳阳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8/2025081116412047011.doc\"}]",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琵琶王立交桥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07730.html", "publish_date": "2025-08-07", "content": "为确保桥梁维修工程顺利进行和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相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n\n一、管制路段及管制时间\n\n①琵琶王立交桥洞庭大道北往南方向下桥段（2025年8月10日至2025年9月7日）采取全封闭方式组织实施，封闭施工期间，巴陵路进入洞庭大道的南北匝道同步封闭。\n\n②琵琶王立交桥洞庭大道南往北方向上（下）桥段、巴陵路主线桥（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1日）采取半幅交替封闭方式组织实施。桥面伸缩缝混凝土浇筑期间琵琶王立交桥采取全封闭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提前通知。\n\n二、交通分流方案\n\n交通管制期间，行径管制路段①车辆须经湖东路、建湘路、通海路、洛王路绕行；行径管制路段②车辆半封闭期间可经预留车道通行，全封闭期间须经北港路、通海路、建设南路、奇康路、岳阳大道、青年中路绕行。\n\n施工期间，禁止大货车通行，请行经管制路段车辆驾驶人遵守现场交通指示标志，听从交通安全引导员和交警的指挥，确保安全有序通行。\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8/2025080716041583475.jpg)\n\n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n\n2025年8月7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岳阳楼-洞庭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进一步整合优化有关情况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02908.html", "publish_date": "2025-07-14", "content": "根据《湖南省林业局、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通知》（湘林保函[2025]17号）有关要求，我市在2023年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优化，拟对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控分区进行调整，调整后，核心保护区面积减少了790.61公顷，主要是核心保护区调整为一般控制区1194.27公顷，一般控制区调整为核心保护区403.66公顷。拟对岳阳楼-洞庭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下发天窗，回填23个，面积8.18公顷，现将这两个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予2025年7月21日前反馈至市林业局。联系人：刘四华，电话：0731-8859886，13873018570\n\n通讯地址：岳阳市南湖大道岳阳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科（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公示）\n\n岳阳市林业局\n\n2025年7月14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岳阳市城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开放预约申请的公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02528.html", "publish_date": "2025-07-11", "content":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7/2025071111141181552_s.jpg)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7/2025071111164120607_s.jpg)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7/2025071111183383377_s.jpg)",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中心城区限制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300426.html", "publish_date": "2025-06-30", "content": "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市中心城区部分主次干道实行限制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n\n一、禁限行区域\n\n1.岳阳楼区和南湖新区：G107以西、赶山路-黄河大道以北、洞庭湖水岸以东、北环线以南合围区域（不含赶山路-黄河大道、北环线、G107），以及金凤桥路、巴陵东路、洞庭湖大桥。\n\n2.云溪区：云溪大道(G107立交桥连接处至云中北路连接处)、云中北路、文苑路(从与云溪大道交叉路口至洗马路交叉路口)。\n\n3.君山区：君山区西环路(柳毅大道至洞庭大道段)、创业路(君山大道至卫星路段)、富民路(民旺路至西环路段)。\n\n具体限制通行范围见《岳阳市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限制通行区域示意图》（附后）。相关车辆驾驶人须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进出城区各主要交叉路口设置的禁行提示标志牌合理选择行驶路线。\n\n二、禁限行车辆及时间\n\n1.国Ⅳ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6:00至22:00禁止在岳阳楼区、南湖新区、云溪区、君山区的限行区域内通行，长康路除外。\n\n2.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24小时禁止在禁限行区域内通行。\n\n3.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分级管控措施。\n\n4.禁限行车辆包含本市和外市籍车辆。\n\n三、其他管控措施\n\n1.新能源轻型、中型厢式货车在市中心城区不限行。新能源重型载货汽车、挂车、专业作业车，除早高峰（7：30-9：00）、晚高峰（17：30-19：00）外，准许在禁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n\n2.禁限行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民生保障、应急抢险等特殊车辆，凭相关证明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理备案登记。\n\n四、相关处罚\n\n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n\n本通告自2025年7月31日起施行。\n\n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n\n2025年6月30日\n\n岳阳市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n\n限制通行区域示意图\n\n一、岳阳楼区、南湖新区\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6/20250630152432261181.png)\n\n二、云溪区\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6/20250630152433530372.png)\n\n三、君山区\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6/20250630152433907793.png)\n\n注：1.红色区域为禁行区域\n\n2.黄色线条为过境车辆绕行路线\n\n3.红色线条为禁行道路",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味道湖南”活动期间相关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293486.html", "publish_date": "2025-05-21", "content": "为确保“味道湖南”国际啤酒烧烤嘉年华活动期间的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相关路段实施交通管制。\n\n一、管制时间\n\n2025年5月22日17:00-23:30\n\n二、管制路段\n\n开发中路九华山路至外滩一路路段、丽珠路、湖光一路、湖光二路、建设北路洞庭大道至外滩一路路段实行全封闭交通管制。\n\n三、分流方案\n\n1、交通管制期间，禁止除抢险救援车辆以外的机动车通行。\n\n2、行经车辆须经洞庭大道、九华山路、沿湖路、外滩一路、洞庭大桥南北匝道绕行。\n\n交通管制期间，请行经该路段车辆驾驶人遵守现场交通指示标志，听从交通安全引导员和交通民警的指挥，确保安全有序通行。\n\n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n\n2025年5月21日\n\n![](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5/2025052115272961605_s.jpg)",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八批）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291513.html", "publish_date": "2025-05-14", "content": "根据岳政办发〔2023〕6号、岳建发〔2023〕11号以及《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申报流程》等规定，经市资规局、市税务局、市卫健委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现对我市城区2025年度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八批452户，具体名单见附件）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5月14日-5月20日）。\n\n凡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市财政局综合规划科反映（联系电话：0730-8849432）。\n\n温馨提示：公示期满后，预计将在2周后打款，请大家耐心等待。\n\n附件：\n\n[岳财函〔2025〕91号市城区2025年度购房人财政补贴公示名单（新政策第八批）.xlsx](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5/2025052616573538945.xlsx)\n\n[岳财函〔2025〕91号关于2025年度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八批）的公示.pdf](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5/2025052616582347117.pdf)\n\n岳阳市财政局\n\n2025年5月14日", "attachments": "[{\"title\": \"岳财函〔2025〕91号市城区2025年度购房人财政补贴公示名单（新政策第八批）.xlsx\",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5/2025052616573538945.xlsx\"}, {\"title\": \"岳财函〔2025〕91号关于2025年度岳阳市城区购房人财政补贴对象（新政策第八批）的公示.pdf\",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5/2025052616582347117.pdf\"}]",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检查主体的公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290442.html", "publish_date": "2025-05-08", "content":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有关规定，岳阳市开展了市本级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经征求各单位意见并报市政府审定后，现将市本级行政检查主体公布如下：\n\n一、行政机关\n\n| 序号 | 单位名称 |\n| 1 | 岳阳市政府办公室（行使金融监管职能） |\n| 2 | 岳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n| 3 | 岳阳市财政局 |\n| 4 | 岳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n| 5 |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n| 6 | 岳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n| 7 |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n| 8 | 岳阳市水利局 |\n| 9 |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n| 10 | 岳阳市国家保密局 |\n| 11 | 岳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n| 12 |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n| 13 |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n| 14 | 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n| 15 | 岳阳市民政局 |\n| 16 |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岳阳市知识产权局） |\n| 17 |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n| 18 | 岳阳市商务局 |\n| 19 |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n| 20 |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n| 21 | 岳阳市统计局 |\n| 22 | 岳阳市公安局 |\n| 23 | 岳阳市司法局 |\n| 24 |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n| 25 |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n| 26 |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n| 27 |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n| 28 | 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岳阳管理处） |\n| 29 | 岳阳市应急管理局 |\n| 30 | 岳阳市林业局 |\n| 31 | 岳阳市档案局 |\n| 32 | 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岳阳市文物局） |\n| 33 | 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n| 34 | 岳阳市新闻出版局 |\n| 35 | 岳阳市版权局 |\n| 36 |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n| 37 | 岳阳市供销合作联社 |\n\n序号\n\n单位名称\n\n1\n\n岳阳市政府办公室（行使金融监管职能）\n\n2\n\n岳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n\n3\n\n岳阳市财政局\n\n4\n\n岳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n\n5\n\n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n6\n\n岳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n\n7\n\n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n\n8\n\n岳阳市水利局\n\n9\n\n岳阳市科学技术局\n\n10\n\n岳阳市国家保密局\n\n11\n\n岳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n\n12\n\n岳阳市生态环境局\n\n13\n\n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n\n14\n\n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n\n15\n\n岳阳市民政局\n\n16\n\n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岳阳市知识产权局）\n\n17\n\n岳阳市农业农村局\n\n18\n\n岳阳市商务局\n\n19\n\n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n\n20\n\n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n\n21\n\n岳阳市统计局\n\n22\n\n岳阳市公安局\n\n23\n\n岳阳市司法局\n\n24\n\n岳阳市医疗保障局\n\n25\n\n岳阳市教育体育局\n\n26\n\n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n27\n\n岳阳市交通运输局\n\n28\n\n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n\n(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岳阳管理处）\n\n29\n\n岳阳市应急管理局\n\n30\n\n岳阳市林业局\n\n31\n\n岳阳市档案局\n\n32\n\n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岳阳市文物局）\n\n33\n\n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n\n34\n\n岳阳市新闻出版局\n\n35\n\n岳阳市版权局\n\n36\n\n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n\n37\n\n岳阳市供销合作联社\n\n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n\n| 序号 | 单位名称 |\n| 1 |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n\n序号\n\n单位名称\n\n1\n\n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n\n除上述主体以及具有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的垂直管理单位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n\n备注：\n\n1.本公告的行政检查主体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立改废和机构改革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n\n2.各行政检查主体应当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受理行政检查投诉举报的机构及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n\n3.岳阳市受理行政检查投诉举报电话：0730-8880244。\n\n岳阳市司法局\n\n2025年5月8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征集岳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290136.html", "publish_date": "2025-05-07", "content": "各有关单位：\n\n为深化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水平、管理效能和服务能力，为更好地服务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拟建设岳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并征集有关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n\n一、征集原则\n\n自愿申报、公正审核、择优选聘、动态管理。\n\n二、征集范围\n\n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具有较强知识产权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并且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工作的专业人员。\n\n三、专家入库条件\n\n（一）基本条件\n\n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恪守职业道德，无学术不端、失信或违纪违法纪录；\n\n2.热心知识产权事业，能够按要求参加专家评审活动，履行专家职责和任务；\n\n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者丰富实践经验；\n\n4.推荐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n\n5.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评审纪律，服从管理，接受监督。\n\n（二）专业条件\n\n1.综合管理类专家。从事知识产权教学、管理或服务等相关工作，掌握知识产权分析、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技能，了解知识产权领域发展方向，在知识产权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10年以上专利代理师、专利审查员、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或中级（含）以上职称。\n\n2.法律实务类专家。从事知识产权诉讼、审理、行政管理或执法工作5年以上，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具有律师或教育机构法学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n\n3.专业技术类专家。具有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经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市场发展动态，学术造诣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n\n4.经济管理类专家。熟悉国家产业、财经政策，熟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保险相关政策，熟悉财务管理规定，从事产业经济学或与财务管理有关的教育、科研等工作并具备较高的专业造诣，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并从事财务工作累计满10年以上。\n\n四、征集程序\n\n（一）公开征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政务网站公开征集。\n\n（二）入库申请。申请人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政务网站下载并填写《岳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本次征集时间截至2025年5月31日，之后常年接受申请，并视情况分批审定入库。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科，联系电话：0730-8853096，电子邮箱：yyzscqbh@163.com。申请资料如下：\n\n1.岳阳市知识产权专家申请表；\n\n2.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n\n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n\n4.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1-2项最能体现本人 专业水平或业绩的与拟申请专业领域相关的案件材料、专利分析报告或相关研究成果说明等。\n\n(三)资格审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拟定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n\n(四)网上公示。拟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政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n\n(五)公告入库。公示无异议的专家予以入库，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向社会公告。\n\n附件：1.岳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n\n2.岳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n\n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n\n2025年5月6日\n\n![](http://www.yueyang.gov.cn/creatorCM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doc.gif) [附件表格.docx](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5/2025050710174785688.docx)", "attachments": "[{\"title\": \"附件表格.docx\",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5/2025050710174785688.docx\"}]",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拖欠环卫工人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289409.html", "publish_date": "2025-04-30", "content":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整治拖欠环卫工人工资问题，我局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开展拖欠环卫工人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并广泛征集拖欠问题线索，现予以公告。\n\n一、投诉受理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n\n二、整治范围：岳阳市（含建制镇）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生活垃圾处理（含焚烧、填埋等）领域拖欠环卫工人工资的单位或企业。\n\n三、投诉举报方式：\n\n（一）举报电话：0730-8872112（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科）。\n\n（二）来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217号，邮编：414000。\n\n（三）来访地址：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510办公室。\n\n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拖欠环卫工人工资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置。\n\n特此公告。\n\n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n\n2025年4月28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加强城陵矶新港区“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289360.html", "publish_date": "2025-04-30", "content": "各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n\n随着“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人流物流增加，加之气温升高，用火用电量增加，各类致灾因素增加，为确保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火灾形势稳定，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驻新港区办公室提示如下：\n\n一、提高消防安全意识。\n\n各企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在4月30日前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部署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要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了解火灾的危害性和预防措施，掌握火灾初期的扑救方法和逃生技巧。\n\n二、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电动车自行车管理。\n\n各单位每天要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检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消防设施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定期清理家中易燃易爆物品，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不堆放杂物，做好防火巡查记录。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严禁其进入楼梯间、疏散走道、电梯间，严禁违规充电，各住宅小区要建立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和充电端口，架空层落实实名制管理。\n\n三、严格火源和建筑保温材料管理。\n\n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动火作业，有建筑保温材料的单位要按照要求在建筑醒目位置或主要出入口制作并张贴保温材料公示牌（5月15日前完成）。要严格控制火源使用，严禁在厂房仓库、易燃易爆场所吸烟、严禁违规使用明火。\n\n四、完善消防设施。\n\n要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等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要在5月5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的联动测试，聘请第三方维保的单位由服务机构出具月度维护保养报告。\n\n五、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n\n节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档、不松懈，工厂停业停产后要关闭单位电源、燃气等，确保场所安全。消防控制室要按照国家标准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并持证上岗，做好值班记录。\n\n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n\n要制定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在6月底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要配齐微型消防站人员和器材，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要了解所在区域的消防设施和逃生路线，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序撤离，能够有效扑救初期火灾。\n\n各单位工作落实中遇到的困难请及时联系，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驻新港区办公室全力做好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港区高质量发展。联系人：陈瑶，15773050511。\n\n特此通告。\n\n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驻新港区办公室\n\n2025年4月29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289947.html", "publish_date": "2025-04-29", "content": "",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2025“大美江湖 天下岳阳”卷柏  巨星演唱会期间交通管制通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288575.html", "publish_date": "2025-04-27", "content": "5月1日（星期四）晚，岳阳市体育中心将举行2025“大美江湖 天下岳阳”卷柏巨星演唱会，为确保演唱会期间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市城区部分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n\n一、管制时间\n\n2025年5月1日17时00分―23时30分\n\n二、管制路段\n\n梅子市北路、体育中心内部道路、双拥北路（原大塘北路）、双拥南路（原大塘南路）、云峰路、瓦子坡路、云景路、分水垄路、中门路、白石岭北路、金凤桥北路、科美达路、巴陵东路与白石岭北路交叉路口（含）至巴陵东路与金凤桥交叉路口（含）路段。\n\n三、管制措施\n\n（一）5月1日，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专业作业车在管制路段内通行。\n\n（二）交通管制期间，仅允许公交班线车辆和公交接驳车辆在管制路段内通行，途经巴陵东路与白石岭北路交叉路口（含）至巴陵东路与金凤桥路交叉路口（含）路段的其他车辆请提前绕行。\n\n（三）交通管制期间，巴陵东路与白石岭北路交叉路口（含）至巴陵东路与金凤桥交叉路口（含）路段，梅子市北路、双拥北路（原大塘北路）、双拥南路（原大塘南路）全路段禁止车辆停放。\n\n（四）交通管制期间，禁止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进入管制路段。\n\n届时，市公交公司将增加往返体育中心公交车的发车频率，运营时间延长至当日23时30分，广大市民可乘坐30路、55路、58路、61路、游1路公交车到达体育中心观演。请广大市民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前往活动现场，自觉听从现场执勤交警指挥疏导，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因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n\n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n\n2025年4月27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的公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285106.html", "publish_date": "2025-04-07", "content": "为深入推进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反规定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广大参保人员的直接利益及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现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有关违反规定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问题线索。\n\n一、问题线索范围\n\n（一）定点医疗机构涉及线索范围。虚假住院，通过收集医保凭证空套空刷、无资质人员冒名违法开展诊疗活动、虚构医疗服务、虚构住院、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串换项目，将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耗材、诊疗项目串换为目录内项目进行结算；违规收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收费等不规范收费行为；不合理诊疗，过度诊疗、违规诊疗等导致医保基金浪费。\n\n（二）定点零售药店涉及线索范围。盗刷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行为，将医保卡余额兑换现金或充值其他账户（如会员卡），通过收集他人医保卡或伪造身份信息刷卡结算，诱导参保人将医保卡长期留存药店进行“空刷”套现；虚构医药服务并使用医保基金结算行为，伪造药品销售记录，虚构未实际发生的交易，虚增药品数量或价格，伪造处方或票据，“双通道”药品无处方销售，或虚拟处方、互联网首诊、无实体医疗机构等不合规互联网处方问题；串换药品，用医保目录外药品或其他物品串换医保目录内药品进行销售并医保结算；超量开药，违规为参保人员超量开具药品，或有组织套取医保基金，导致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参与或协助倒卖“回流药”问题，回收参保人员的医保药品进行二次销售，骗取医保基金。\n\n（三）职业骗保人涉及线索范围。通过协助非参保人员骗取医保资格、非法收集参保人员医保信息虚假报销、协助医院组织参保人员虚假住院、组织转卖倒卖药品。\n\n（四）参保人涉及线索范围。通过转卖倒卖药品、重复报销、出借医保凭证、医保卡的钱套现，伪造、变造、涂改医学文书、医学证明、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就医购药、隐瞒第三方责任享受医保待遇、参与或配合他人欺诈骗保，或为死亡人员继续办理医保待遇等方式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n\n二、举报工作规范\n\n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检举反映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问题，鼓励实名举报，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n\n三、举报奖励标准\n\n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查实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举报奖励金。\n\n四、举报联系方式\n\n岳阳市举报电话（区号0730）、电子邮箱及邮寄地址如下：\n\n地区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邮寄地址 市本级 8251710 yyybjg2022@163.com 岳阳市岳阳楼区炮台山路96号基金监管科收 岳阳楼区 8331333 lqyb2020@163.com 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大道78号稽核中心收 云溪区 8416869 313599564@qq.com 岳阳市云溪区云溪大道202号基金监管股收 屈原管理区 5724808 2287157712@qq.com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兴盛北街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收 君山区 8115338 972760308@qq.com 岳阳市君山区君山大道君山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收 临湘市 3728838 793089726@qq.com 岳阳市临湘市城中北路14号 汨罗市 5209926 hnmlybj@163.com 岳阳市汨罗市汨新路21号汨罗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收 岳阳县 7669880 wanglili339@126.com 岳阳市岳阳县长丰路1号 平江县 6296558 1272540945@qq.com 岳阳市平江县汉昌街道开发区连云路医疗保障局307室收 华容县 3050670 340346292qq.com 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09室收 湘阴县 2115028 649316088@qq.com 岳阳市湘阴县新世纪大道湘阴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收 南湖新区 8917736 yynhxq2022@163.com 岳阳市岳阳楼区湖滨街道孔家垄路99号医疗保障局收\n\n| 地区 | 举报电话 | 举报邮箱 | 邮寄地址 |\n| 市本级 | 8251710 | yyybjg2022@163.com | 岳阳市岳阳楼区炮台山路96号基金监管科收 |\n| 岳阳楼区 | 8331333 | lqyb2020@163.com | 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大道78号稽核中心收 |\n| 云溪区 | 8416869 | 313599564@qq.com | 岳阳市云溪区云溪大道202号基金监管股收 |\n| 屈原管理区 | 5724808 | 2287157712@qq.com |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兴盛北街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收 |\n| 君山区 | 8115338 | 972760308@qq.com | 岳阳市君山区君山大道君山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收 |\n| 临湘市 | 3728838 | 793089726@qq.com | 岳阳市临湘市城中北路14号 |\n| 汨罗市 | 5209926 | hnmlybj@163.com | 岳阳市汨罗市汨新路21号汨罗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收 |\n| 岳阳县 | 7669880 | wanglili339@126.com | 岳阳市岳阳县长丰路1号 |\n| 平江县 | 6296558 | 1272540945@qq.com | 岳阳市平江县汉昌街道开发区连云路医疗保障局307室收 |\n| 华容县 | 3050670 | 340346292qq.com | 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09室收 |\n| 湘阴县 | 2115028 | 649316088@qq.com | 岳阳市湘阴县新世纪大道湘阴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收 |\n| 南湖新区 | 8917736 | yynhxq2022@163.com | 岳阳市岳阳楼区湖滨街道孔家垄路99号医疗保障局收 |\n\n地区\n\n举报电话\n\n举报邮箱\n\n邮寄地址\n\n市本级\n\n8251710\n\nyyybjg2022@163.com\n\n岳阳市岳阳楼区炮台山路96号基金监管科收\n\n岳阳楼区\n\n8331333\n\nlqyb2020@163.com\n\n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大道78号稽核中心收\n\n云溪区\n\n8416869\n\n313599564@qq.com\n\n岳阳市云溪区云溪大道202号基金监管股收\n\n屈原管理区\n\n5724808\n\n2287157712@qq.com\n\n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兴盛北街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收\n\n君山区\n\n8115338\n\n972760308@qq.com\n\n岳阳市君山区君山大道君山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收\n\n临湘市\n\n3728838\n\n793089726@qq.com\n\n岳阳市临湘市城中北路14号\n\n汨罗市\n\n5209926\n\nhnmlybj@163.com\n\n岳阳市汨罗市汨新路21号汨罗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收\n\n岳阳县\n\n7669880\n\nwanglili339@126.com\n\n岳阳市岳阳县长丰路1号\n\n平江县\n\n6296558\n\n1272540945@qq.com\n\n岳阳市平江县汉昌街道开发区连云路医疗保障局307室收\n\n华容县\n\n3050670\n\n340346292qq.com\n\n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09室收\n\n湘阴县\n\n2115028\n\n649316088@qq.com\n\n岳阳市湘阴县新世纪大道湘阴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收\n\n南湖新区\n\n8917736\n\nyynhxq2022@163.com\n\n岳阳市岳阳楼区湖滨街道孔家垄路99号医疗保障局收\n\n岳阳市医疗保障局\n\n2025年4月7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十年禁渔违规垂钓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281527.html", "publish_date": "2025-04-01", "content": "一、披露问题\n\n《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2020年6月起，岳阳县、君山区人民政府分别印发通告，明确划定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域为禁止垂钓区域。2023年5月现场调查发现，大量钓鱼人员在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规使用活体饵料钓鱼。钓鱼人员一般由2至3人专业团伙组成，两个小时可以钓到400多斤渔获，价值上万元。调查还发现，一些“三无”船只长期运送垂钓人员到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违规钓鱼。仅202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七里山水文站、北门渡口战备码头、鹿角码头附近有“三无”船只多次载客进入扁山、煤炭湾、君山岛等水域进行垂钓。进一步调查发现，当地渔政部门工作人员执法不严，甚至向违规钓鱼人员通风报信，一些钓鱼人员的钓具被没收后还可通过中间人到渔政部门取回。调取监控录像还发现，岳阳市个别公职人员也进入自然保护区违规垂钓。\n\n二、整改目标\n\n常态化打击自然保护区内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行为，规范垂钓和船舶管理，监管经营行为，巩固禁捕退捕成果。\n\n三、整改措施完成情况\n\n警示片披露问题涉及岳阳县、岳阳楼区，两地坚持问题导向，迅速立行立改。岳阳县迅速成立由渔政、公安等部门35人组建的东洞庭湖渔政执法联合工作专班，组建160人的巡查值守队伍，常态开展执法巡查；实施物理阻断，在重点地段开挖隔离沟切断入湖通道，严管船只从事涉钓行为；严办违规捕鱼，共办理渔业案件220起，行政处罚267人。岳阳楼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开展专项联合整治行动，配合市级水上交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9320人次，劝导、驱离违规垂钓人员18000余人，销毁鱼竿928根，办结简易程序116起，办结一般程序涉渔案件6起。目前，整改已完成，具体完成情况如下：\n\n（一）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有效推进“行刑衔接”和司法协作，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积极组织，常态化开展联合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同时，有禁捕任务的县市区一一对应签署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共同抓好“十年禁渔”相关工作。我市与湖北省荆州市签署了《长江禁捕跨界水域协同执法合作协议》，确定了联合执法“谁发现、谁查处”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联合执法工作体系，消除了跨界水域执法盲区。\n\n（二）强化渔政监管执法。市禁捕退捕办制定了《岳阳市2024年度十年禁渔执法监管工作方案》、《长江经济带生态警示片披露岳阳市十年禁渔问题整改行动方案》，要求各相关县市区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高标准、严要求抓好禁捕执法监管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强化禁捕水域执法监管，公安、农业农村部门高频次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电、毒、炸、网捕等各类违法捕捞行为，严肃查处“泥鳅党”、锚鱼、爆炸钩、海竿阵列等违规垂钓行为，以点带面、疏堵结合，持续规范禁捕水域违规垂钓行为。今年以来，全市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75（艘），清理违规网具数量3168（张顶），收缴违规钓具数量6319（套），农业农村部门查办行政处罚案件478起，公安部门查办刑事处罚案件154起。检查农（贸）批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市场主体共计7657家次，监测电商平台49个，累计立案查处非法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案件10件。\n\n（三）规范船舶管理。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规范船舶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2024年全市交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900人次、执法艇600余次、执法车辆230台次，开展水域巡查执法150次，全市摸排整理疑似三无船舶225艘，成功拆解小型“三无船舶”14艘。\n\n（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开展岳阳市农业执法队伍及协巡、辅助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整顿年活动的通知》，聚焦执法行为不规范、有案不立有案不查、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不规范、罚没款收缴不规范、以罚代刑该移不移、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罚没品管理不严格、渔获物处置不规范、内外勾结监守自盗、办人情案十个重点，通过廉政会、培训班、观看警示片、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组织开展队伍作风建设整顿行动。已约谈渔政执法人员74人次，纪律处分渔政执法人员2人，开除、劝退巡护人员（护渔员）3人。\n\n（五）严肃追责问责。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由市纪委监委牵头，相关县市区纪委监委配合，迅速启动调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共处理处分29人，其中立案17人、组织处理11人、刑事拘留1人。\n\n四、整改效果\n\n整改效果已经省级现场核查验收组核查，一致认为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具备销号条件。\n\n五、公示期限\n\n10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n\n联系电话：0730-8687825；联系地址：岳阳市农业农村局409室（岳阳市琵琶王路226）。",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281061.html", "publish_date": "2025-03-31", "content":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n\n一、总体情况\n\n2024年，市政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各项任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n\n（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市人民政府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问效。一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把会前学法作为市政府常务会的重要议程，全年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文件精神2次，听取我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二是牢牢把握“关键少数”。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上，平江县、岳阳县、市市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三是打造法治实践教育基地。建立岳阳市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基地、岳阳市法治人才教育培训基地，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研究阐释与法治岳阳实践深度融合。“守护好一江碧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面建成，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度融合、同频共振。\n\n（二）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总揽，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行政效能逐步提升，打造“办事更简、成本更低、服务更优”的“岳办岳好”政务服务品牌。截至目前，首批17个高频服务“一件事”、18个地方特色“一件事”落地见效，1136个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757个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二是健全立法体制机制。坚持重大立法事项报告制度，市政府常务会已审议通过《岳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岳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岳阳市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岳阳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2部政府规章已形成草案；《岳阳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涉不平等对待市场主体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共梳理文件172个，修改完善文件3个。四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市本级共审查政府合同和会议纪要等71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和修改建议103条，涉及资金1217.32亿元。五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发布《岳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动各单位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n\n（三）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六大重点领域执法权上收；加快推进东洞庭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接收、制定任务1128项，其中部门联合任务816项；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检查“扫码入企”工作，做到“执法人员扫码留痕，企业人员扫码评价，监督部门扫码溯源，企业群众扫码投诉”。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市21家执法单位进行自查整改，目前已收集13家执法单位共29条问题线索与整改措施。\n\n（四）有效推进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一是推介基层治理新做法。出台《岳阳市“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全域推广实施方案》，调解疑难矛盾纠纷1200余件。岳阳楼区法院“枫桥式法庭”、汨罗市“罗江夜话”等经验在全省、全国推介。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4年，全市共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481件，同比增加73.6%，受理1117件，审结1035件，纠错155件，纠错率21.3%，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096件。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全市11个法律援助中心强力推进省级重点民生实事法律援助项目，已完成3225件，完成率117.27%。四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共调解案件4.2万余件，调解成功3.9万余件。全市新增行专调委会19家，市本级全面建成行专调委会9家。五是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市、县两级信访联席会议重点围绕“应受理而未受理、应办理而未办理、应追责而未追责、应查处而未查处”等情况，共发通报78次，提出“三项建议”64次，挂牌督办9次，问责追责24人。\n\n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n\n一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部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不充分。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有待完善。法治督察“三级联动”体系有待健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引领有待加强。三是法治力量有待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年龄老化、专业法律人才不足。\n\n三、2025年主要任务和工作打算\n\n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我市实施方案落实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委八届八次全会有关法治改革部署要求，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二是严格按照《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针对性安排部署社会治理、行政执法等领域改革。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计划两意见”精神及我市实施措施，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健全法治督察“三级联动”体系，强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引领。",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公开征求《岳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279966.html", "publish_date": "2025-03-26", "content": "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岳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n\n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如对以上办法（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在截止时间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请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n\n1. 电话：0730-8758021;\n\n2. 电子邮箱：258486240@qq.com。\n\n附件： ![](http://www.yueyang.gov.cn/creatorCM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pdf.gif) [岳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4/2025040111463961194.pdf)\n\n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n\n2025年3月26日", "attachments": "[{\"title\": \"岳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url\": \"http://www.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504/2025040111463961194.pdf\"}]",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title": "关于G107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page_url": "http://www.yueyang.gov.cn/gggs/szbm/content_2278650.html", "publish_date": "2025-03-20", "content":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n\n关于 G107部分路段 实行交通管制的\n\n通 告\n\n为确保 107国道大修工程改造工程项目如期完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相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n\n一、 管制 时间\n\n2025年3月23日至2025年6月28日 。\n\n二、 管制 路段\n\n岳阳县长湖乡范家村至宏图村路段（G10 7岳阳县K1605+249-K1609+438路段 ） 。\n\n三、交通分流方案\n\n交通管制期间，行经小型汽车驾驶人可利用预留的单车道交替双向通行，大型货车及过境车辆建议经京港澳高速绕行。\n\n施工期间，请行经管制路段车辆驾驶人遵守现场交通指示标志，听从交通安全引导员和交警的指挥，确保安全有序通行。\n\n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n\n202 5 年 3 月20 日", "attachments": "", "site_name": "岳阳市-市直部门通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