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_name": "益阳市人民政府", "title": "关于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胭脂湖环保”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url": "https://www.yiyang.gov.cn/yiyang/2/3/4/content_2034051.html", "content": "<div id=\"zoom\" role=\"region\" aria-label=\"文章内容\">\n\t\t\t\t \t<wbr><p>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胭脂湖环保”问题，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现将完成情况公示如下：</p>\n<p>　　一、问题描述</p>\n<p>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内擅自捕捞，禁止在保育区内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湖区天然水域围栏围网（含网箱）养殖、投肥投饵养殖。2023年5月现场调查发现，数名水产养殖人员借用湖南碧森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资质与胭脂湖街道办事处签订合同，在位于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的胭脂湖设置网箱，进行养殖捕捞，2022年以来累计捕捞近70万斤鱼，并以赞助费等名义向胭脂湖街道和派出所支付费用20余万元。此外，养鱼合伙人在胭脂湖重建已经拆除的矮围和网围，围湖面积超过3000亩。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还建有人造沙滩等涉水游乐项目，湖面上有观光船、快艇供租赁使用。调查还发现，益阳市沿东洞庭湖大堤附近存在矮围拆除不到位的情况。《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填湖造地、围湖造田、建设矮围网围、填埋湿地等非法侵占河湖水域或者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的行为。</p>\n<p>　　二、整改目标</p>\n<p>　　依法依规整治非法养殖，拆除湿地公园保育区内观光旅游设施，彻底拆除非法矮围网围等，恢复自然生态面貌。</p>\n<p>　　三、整改措施</p>\n<p>　　（一）依法解除湖南碧森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与胭脂湖街道办事处签订的胭脂湖水环境治理合同，并拆除养殖的吊水网箱。拆除重建的荷叶坝矮围和网围，杜绝违规养殖与违规捕捞行为。（完成时限：2024年5月31日）</p>\n<p>　　（二）退出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人造沙滩等涉水游乐项目，对侵占湿地公园保育区面积5.5亩所覆盖的沙子予以移除，并播种草籽，生态复绿，修复到位。对原住居民建设的可拆卸游船码头予以拆除，并将观光船、快艇移出湿地公园保育区。（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p>\n<p>　　（三）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非法养殖与违法建设经营项目，以及益阳市洞庭湖矮围拆除情况，对胭脂湖及辖区洞庭湖矮围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如发现违规行为，坚决整改到位。（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p>\n<p>　　（四）实施生态治理和修复。对破坏的自然生态环境实施治理和修复，逐步恢复区域生态功能。（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p>\n<p>　　（五）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巡护监管，防止整改问题反弹。规范完善标识标牌，加强宣教，增强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p>\n<p>　　（六）依法追责问责。全面调查，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到位，对违规资金予以收缴。（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p>\n<p>　　四、整改完成情况</p>\n<p>　　（一）坚持高位推动，扛牢政治责任</p>\n<p>　　益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深刻汲取教训，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p>\n<p>　　（二）坚持靶向施策，落实问题整改</p>\n<p>　　1.制定整改方案，压实工作责任</p>\n<p>　　我市认真研究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将2023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指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洞庭清波”监管内容，每月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度。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和市农业农村局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赴沅江市现场核实检查调度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指导沅江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标对表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做到彻底整改、不留死角，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反弹回潮。</p>\n<p>　　2.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p>\n<p>　　（1）退出违规养殖捕捞。一是立行立改。2023年5月15日，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办事处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湿地公园功能区规定的渔业生产与经营行为，已依法依规解除了承包合同。2023年5月14日，拆除了养殖的吊水网箱和荷叶坝重建的网围和矮围。对胭脂湖所属水域进行了全面排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弹。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沅江市出台了《沅江市2024年国有天然水域防“网围”反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沅农办发〔2024〕12号）文件，发动各镇（街道、中心）和市直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可能存在围网的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网围所在水域、位置、所属乡镇、类型、面积以及围网长度、承包合同解除等情况，并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迅速对存在的网围进行清理拆除。截至2024年5月12日垸内外共排查清理地笼网、拉拉网、丝网等渔具2655条（主要集中在乡镇沟港渠道）、布围2处（内湖）。三是强化“回头看”和常态化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常态化巡查机制，定期开展网围检查巡查，并将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重点检查发现网围区域清理整治工作是否反弹，是否存在“漏网之鱼”，确保网围整治不反弹、见实效。对巡查监管不到位、依法处置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已拆除网围反弹或死灰复燃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四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公众了解湿地保护的重要性。完善巡查监管体系，加强湿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p>\n<p>　　（2）退出违规项目。一是对侵占湿地公园保育区面积5.5亩所覆盖的沙子进行了移除，并播种草籽，完成了生态复绿。对原住居民建设的可拆卸游船码头进行拆除，并将观光船、快艇移出湿地公园保育区。二是根据旅游淡旺季特点，将胭脂湖沙滩纳入沅江市文旅局节假日监测巡查点，发现有违规经营情形报相关部门处置。三是规范旅游设施行为，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监管。</p>\n<p>　　（3）全面排查整治。沅江市林业局制定了《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非法养殖与违法建设经营项目等问题排查整治方案》，全面排查了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非法养殖与违法建设经营项目，建立巡护台账资料。沅江市水利局全面排查整治非法矮围，一是发动各镇（街道、中心）和市直相关部门，对2018年以来已清理整治和新建的矮围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二是建立排查台账，对新建、复建和整治不彻底的矮围，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排查发现一处，迅速清理整治一处，做到应清尽清速清。除经省水利、林业、卫健等行政主管部门因防汛、湿地保护、血防灭螺等审批许可同意保留的矮围外，其他所有人为构筑的矮围彻底清理拆除。泥堤、水泥拦墙拆除到原地表生物着生地海拔高程，恢复洞庭湖水域、滩涂、湖洲本来面貌，确保不反弹。三是对沅江市洞庭湖所有水域开展地毯式矮围排查整治，并建立矮围监管长效机制。加密日常巡查频次，持续推进非法矮围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杜绝已清理取缔矮围死灰复燃等情况发生，全面维护河湖水系畅通。四是将非法矮围整治纳入沅江市河长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五是开展矮围整治“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湿地整改项目，进行持续跟踪和评估，确保整改成果得到有效巩固。</p>\n<p>　　（4）实施生态治理和修复。一是制定生态治理和修复的方案，推进问题闭环整改，对破坏区域完成了修复。二是定期巡查与清理。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对湖面进行全面、细致地巡查，及时发现并清理各类垃圾。针对漂浮物、水草等易滋生污染物的区域，加大清理力度，确保湖面整洁。三是定期对湖水进行水质监测，掌握水质状况，及时分析研判并采取措施，近年来胭脂湖省控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一旦发现蓝藻水华等现象，及时督促有关单位采取生物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改善水质，恢复生态功能。</p>\n<p>　　（5）实施长效监管。一是落实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对湿地公园进行定期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违法占用、破坏湿地的行为，维护湿地生态安全。二是强化后续管理。对整改后的湿地实施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防止问题再次反弹。在湿地公园边界处设置标识标牌，在标识标牌上增加湿地保护的重要性、保护措施等信息，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工作。</p>\n<p>　　（6）严肃追责问责。沅江市纪委监委根据调查情况，严格责任追究。给予胭脂湖街道办事处水利服务中心主任何国文党内警告处分，对胭脂湖街道办事处分管水利服务中心的副主任汪最立予以诫勉，免予党纪处分，给予三眼塘派出所所长刘绍海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资金20万元以“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名义缴入沅江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目前该笔资金仍在非税账户上。</p>\n<p>　　下一步，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督促沅江市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胭脂湖的日常巡查，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并持续做好举一反三工作。</p>\n<p>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签署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益阳市农业农村局。</p>\n<p>　　联系电话：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0737-4222126</p>\n<p>　　联系地址：益阳市龙洲北路743号</p>\n<p><br>\n</p>\n<p>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p>\n<p>　　2025年1月24日</p></wbr>\n\t\t\t\t </div>", "pub_date": "2025-01-24", "tags": "益阳市人民政府"}
{"site_name": "益阳市人民政府", "title": "益阳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url": "https://www.yiyang.gov.cn/yiyang/2/3/4/content_2034044.html", "content": "<div id=\"zoom\" role=\"region\" aria-label=\"文章内容\">\n\t\t\t\t \t<wbr><p>　　2024年来，益阳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扛牢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政治责任，以法治领域改革为抓手，全力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益阳落地见效，为全市基层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p>\n<p>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p>\n<p>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p>\n<p>　　一是抓严抓实理论学习。组织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专题学法27次，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并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委巡察办对各级各部门的政治巡察内容。二是精密部署目标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审议《益阳市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任务清单》等文件，推动法治领域改革工作在益阳落实落地。安排部分县市区和重点领域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现场述法，市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陈竞逐一进行点评，其他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进行书面述法，述法实现全覆盖。三是精心谋划课程培训。2024年市委党校各期进修班均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课程纳入培训方案。</p>\n<p>　　（二）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不断完善</p>\n<p>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通过常委会会议、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坚持用法治化助推营商环境优化，5次召开工作调度会推动重点任务落实。二是研究“关键少数”新制度。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制定《益阳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丰富“关键少数”学规学法方式方法。三是探索法治督察新路径。建立法治督察专家库，选聘123名法治专家协同参与法治督察。部署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法治督察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市县法治督察联动体系，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法治督察与政治巡察联动。探索开展“驻点式”督察，对各县市区及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教育、民政、人社系统部署安排“驻点式”督察工作，对督察发现的近200个问题开出整改清单并发布典型案例，推动全市法治建设水平均衡发展。我市法治督察创新举措得到《法治日报》典型推介。</p>\n<p>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p>\n<p>　　一是政务服务优化提升。持续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目前我市一级网办深度事项压减70%以上，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办结率87%，超全省平均水平，益阳“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经验做法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优办推广。建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运行机制，解决各类问题112个，群众好评率达98%。强化正面案例梳理，施工图审查、社保业务等优化政务服务案例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二是惠企通道有效畅通。出台《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对7部涉企地方性法规、5部涉企政府规章、60份涉企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共享，开发建成益阳市企业政策服务平台，2024年先后向1373家企业推送惠企政策信息4.2万次。通过“湘易办”办理惠企政策兑现事项4359件，惠及企业9276家，兑付金额2.17亿元。创新开展“银城会客厅”“企业家日”系列活动，市“四大家”主要负责同志、在家市级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零距离”倾听企业诉求，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2024年举办三次专场活动，收集39家企业113个诉求和建议，推动限期办结反馈。三是监督职能高效联动。充分发挥好人大、政协、纪检、媒体、民意代表的监督职能。市人大每年抽选5家政务服务部门进行“部门服务抽样评”，抽取公检法司各100个案件进行“司法百案质效评”；市政协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委员“‘益’起来协商”议政活动；市纪委监委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风行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市委政法委部署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市优化办聘请129名营商环境监督员，织密社会监督网络。上下联动、内外衔接、合力共为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p>\n<p>　　（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p>\n<p>　　一是立法质效稳步提高。出台《益阳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推动城市治理有法可依。起草《益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为我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完善备案审查和基层立法点建设工作，对全市1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调研督导，精心举办备案审查工作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培训班。二是依法决策深入推进。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益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合法性审查程序，2024年审查规范性文件、政府会议纪要、重大涉法事务和政府合同200件，江南古城及芙蓉云项目整改等重大涉法事务得到依法妥善处置。推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创设“归口管理-统一指派-分块实施”的工作运行机制，分领域、分专长选聘和使用法律顾问。三是司法保障职能有效发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速裁庭，大力推广在线立案、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一窗通办”，为涉诉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市县两级检察院挂牌成立侦协办，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开展公安执法办案提质增效巩固年活动，侦查实战、治安防控、执法办案管理、大监督管理四大中心功能升级优化，民警执法过错率、举报投诉率实现双下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全市“两法衔接”平台共录入案件2221件，居全省第一，相关机制在最高检《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专刊推介。</p>\n<p>　　（五）行政执法工作不断规范</p>\n<p>　　一是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整治。研究制定《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十条措施》《益阳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市直各单位自查并整改执法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620个，25家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执法事项清单梳理，“湖南营商码”赋码检查推广应用位列全省第2。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效，市直7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行政执法改革落实情况并接受现场点评。二是涉企柔性执法全面铺开。出台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市本级梳理并公布柔性执法事项379项（不予处罚226项、从轻处罚71项、减轻处罚57项、不予行政强制措施25项），目前全市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柔性执法”办理案件8262件，累计减轻、免罚金额达4000万元。柔性执法工作获《长安》杂志刊发推介。三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得到压实。制定《2024年益阳市市直国家机关及中央、省属驻益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梳理56家“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应普及的法律法规800余部。</p>\n<p>　　（六）基层社会治理多措并举</p>\n<p>　　一是创新“智慧改革”基层治理新模式。以智慧改革创新基层治理，建设集数据汇集、预测预警、协同处置、科学考核于一体的社会治安风险预测预警防控智能化平台，相关工作经验得到《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湖南日报》推介，相关案例和论文荣获“第三届湖南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优秀创新案例一等奖”和“优秀论文一等奖”。二是深化“复议为民”化解矛盾新方式。开展“加强行政复议 推进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在社区村居和企业园区设立行政复议便民利企服务点，打通复议“最后一公里”，相关工作在全省推介。2024年全市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08件，和解（调解）80件。坚持“复议+调解”，建立“前中后”相衔接解纷机制，行政复议实质争议化解率达90%。三是推行“枫桥经验”新举措。开展“三高四新 法治护航”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调处矛盾纠纷近15000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7%。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深入企业园区开展法治座谈、法治体检、法治讲座等活动400余场次，帮助企业化解纠纷、法律风险1200余起。</p>\n<p>　　2024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新成效，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弱项和短板：一是立法协作配合有待加强，基层参与热情不高。二是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审查力度有待加强，个别政府部门和乡镇存在未按照合法性审查要求开展工作的情况。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有待加强，“三项制度”在乡镇的推进较为缓慢。四是普法工作的创新性有待加强，普法形式较为单一，群众参与度不高。</p>\n<p>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p>\n<p>　　（一）推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继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全市各级政府的一项政治任务，形成长效机制。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年度述法工作。认真做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验收评估工作。</p>\n<p>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营商环境典型样板、典型模式、典型经验。深化涉企“柔性执法”成效，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执行涉企执法检查备案等制度。</p>\n<p>　　（三）深化“小快灵”立法成效。加强政府立法机构与各立法主体的协作，形成立法合力。进一步加强我市家政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家政服务新规出台。</p>\n<p>　　（四）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常态化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三统一”及“有效期”制度。</p>\n<p>　　（五）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机制。</p>\n<p>　　（六）积极打造具有益阳特色的普法品牌。聚焦普法重点对象，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p></wbr>\n\t\t\t\t </div>", "pub_date": "2025-01-24", "tags": "益阳市人民政府"}
{"site_name": "益阳市人民政府", "title": "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关于对超期滞留涉案车辆进行公示的公告", "url": "https://www.yiyang.gov.cn/yiyang/2/3/4/content_2031595.html", "content": "<div id=\"zoom\" role=\"region\" aria-label=\"文章内容\">\n\t\t\t\t \t<wbr><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现对以下超期滞留的 53 台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车辆从即日起予以公示（详细名单附表），请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相关证件和手续到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上述车辆依法处理。</p>\n<p><br>\n</p>\n<p>　　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p>\n<p>　　2025年1月17日</p>\n<p><br>\n</p>\n<p>附件：<img border=\"0\" src=\"https://www.yiyang.gov.cn/creatorCM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xls.gif\"><a href=\"https://www.yiyang.gov.cn/yiyang/uploadfiles/202501/2025011709330725524.xlsx\" download=\"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关于对超期滞留涉案车辆进行公示的公告（2024年10月11月）.xlsx\" target=\"_blank\">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超期滞留涉案车辆名单.xlsx</a><br>\n</p></wbr>\n\t\t\t\t </div>", "pub_date": "2025-01-17", "tags": "益阳市人民政府"}
